天府评论 >> 社会民生 >> 正文
立法治理“中国式”过马路是对坏习惯纠偏
http://www.scol.com.cn(2020-6-1 8:46:15)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丁家发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机动车行经斑马线不礼让行人;非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逆行;行人乱穿马路……从6月1日起随着《北京市文明促进条例》的实施,这些“中国式”过马路的不文明行为将被重点治理。有人说《条例》让引导员今后的宣传引导有了抓手,有人说北京交通路口“礼让斑马线”行动坚持了3年,“中国式”过马路有了大变化,离不开每名北京市民的参与。(5月31日《北京青年报》)

  行人闯红灯、行人乱穿马路、非机动车逆行等违反交通法规不文明的行为,在马路上随处可见。这种“中国式”过马路,存在较大交通安全隐患,必须下功夫治理,才能保障民众的交通安全。6月1日起《北京市文明促进条例》正式实施,通过地方立法形式,重点治理“中国式”过马路等不文明行为很有必要,也让交通引导员的宣传引导有了抓手和依据,能名正言顺地严管交通不文明行为。

  “中国式”过马路,往往对交通法规置若罔闻。行人乱穿马路、闯红灯等,严重影响了机动车通行,造成道路堵塞,特别是一些“鬼探头”式横穿马路,让机动车防不胜防,很容易造成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而一些行人则错误地认为,自己作为弱势一方,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应该是“车让人”,于是乱穿马路、闯红灯已成为不少行人的坏习惯。殊不知,“中国式”过马路,是很多交通安全事故的主要原因,如果不进行有效治理,将会形成一种恶性循环,不管对行人还是司机,时时刻刻都可能有“意外”降临,交通安全得不到保障。

  诚然,治理“中国式”过马路等不文明行为,主要要靠广大市民自觉,但现场引导员的积极宣传和引导功不可没。早在2017年4月,北京市为启发市民礼让意识,养成守序的生活习惯,全面启动了“礼让斑马线”专项行动,公交、地铁站台上的公共文明引导员出现在了北京主要的交通路口,引导市民养成“车让人、人让车、车让车、人让人”的文明出行习惯。不少单位的党员干部、社区青年汇和青少年社会组织以及市民也积极参加引导,主动认领道口。北京市这种在交通路口“人盯人”维护交通秩序的做法,3年的治理效果显而易见。但靠“人海战术”来治理“中国式”过马路,并非长久之计。

  比如,少数行人面对引导员的宣传引导,不但不听劝阻,有时还咄咄逼人,称有那条法律法规不让人过马路了,让引导员常常哭笑不得。《北京市文明促进条例》实施后,法规条文明确对“中国式”过马路说“不”,这即是对不文明交通坏习惯的纠偏,也是尊重和呵护生命安全的一种保护措施。引导员也有依据、有底气宣传引导,行人如果有乱穿马路、闯红灯等不文明行为,就是违法行为,情节严重还将受到法律制裁。可以说,地方立法治理“中国式”过马路,现实意义重大,从法治高度规范交通不文明行为,通过宣传教育,可以增强民众法治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今后即便路口没有了“人盯人”的引导员,“中国式”过马路也将很难见到。

  维护交通安全,人人有责。北京通过地方立法治理“中国式”过马路,值得借鉴和推广,通过文明引导和法治约束,要让“文明过马路”成为良好习惯和常态,从而彻底告别隐患重重的“中国式”过马路。(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相关评论:
  转载请务必注明文章来源及作者姓名    
版权声明:
1、天府评论所登载文稿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天府评论立场。
2、作者投稿确系本人原创作品,严禁剽窃、转投他人作品,若由此引起任何法律纠纷,与天府评论无关。
3、作者向天府评论投稿时,就已表明同意四川在线全权使用本稿件。
4、欢迎网络媒体转载天府评论文章,转载时请注明来源及作者。
5、欢迎传统媒体转载天府评论文章,请与编辑联系获取作者联系方式,并支付稿费与作者。
6、传统媒体转载不支付作者稿费,网络媒体转载不注明来源及作者,天府评论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