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府评论 >> 铿铿蜀音 >> 正文
制定自然保护地体系实施方案很有必要
http://www.scol.com.cn(2020-6-28 8:10:54)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胡建兵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为加快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提供高质量生态产品,推进美丽四川建设,近日,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四川省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实施方案》。(6月28日《四川日报》)

  改革开放40年来,中国经历了史无前例的大规模、高速度城市化;目前已有逾57%民众生活在城市,可以预见,这一比例还将不断提高。随着城市的快速增长和建设,留下很多问题和短板,特别是生态环境保护压力依然很大,自然保护区在建设和管理中还存在一些问题,面临严峻挑战。一些地方在自然保护区内甚至在核心区和缓冲区内盲目开发建设,从而使生态造成了很大的破坏。例如:陕西秦岭事件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自然保护区是自然生态环境的最重要的承载者,在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的国家战略中发挥着重要而不可替代的支撑作用。然而,在我国自然保护区事业发展过程中,保护与开发矛盾突出,有的地方为追求经济利益,进行不合理调整、甚至撤销自然生态保护区。一些地方在生态保护区内,甚至在核心区和缓冲区内盲目开发建设,将村镇、农田、工矿企业划入其中,结果导致生态系统“碎片化”,制约了自然保护区健康发展,有的盲目开发旅游等,使生态遭到了严重的破坏。

  出现这样的情况,主要是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仍存在保护与开发矛盾突出、管理机制不健全,以及区域布局不够完善等问题。譬如:保护区内不准开发和设厂等肯定会给当地经济带来一定的影响。为此,一旦有人看准了保护区的土地,当地就不计后果让其开发。另外,一些林地、湿地等自然保护区管理归属不明确,林业、国土等部门可以管,旅游部门也可以管,而且这些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集行政、事业和企业职能于一身,容易形成职能交叉、多头管理,从而出现有好处时都想管,没有好处时都不管的混乱现象。

  生态文明建设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四川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实施方案,使各地在城市规划中,划定城市开发边界线和生态控制线。在划定边界线后,守住边界线,不再越线。强化转型方式,把过去以增量为主、粗放扩张的发展方式转变为以问题为导向、补齐短板,提高存量的质量、提高城市的环境品质。统筹把握好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和功能的内在联系,在合理的半径内统筹、混合布置功能,系统提高城市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生态环境方面的承载能力。最关键的,有了评估、体检的问责和监督机制,确保规划的落实和执行,使生态保护区得到充分的保护。

  保护生态、保护自然、尊重自然、顺应自然的理念是基础,卫星遥感、生态监测等科技手段是保障,生态环境监管体制是关键。四川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实施方案,明确生态保护区管理体制、管理机构性质、机构级别等,健全和完善不同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自然保护区土地管理办法,加大对保护区资金的投入和扶持力度,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切实解决生态保护区建设、管理经费不足的问题,提高保护区周边群众对自然保护区保护事业参与积极性。同时加大问责机制,采取约谈、挂牌督办、曝光等手段,强化问责监督。对于越界威胁和破坏自然保护区及其保护对象的违法犯罪行为,要多部门联手依法严肃查处。(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相关评论:
  转载请务必注明文章来源及作者姓名    
版权声明:
1、天府评论所登载文稿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天府评论立场。
2、作者投稿确系本人原创作品,严禁剽窃、转投他人作品,若由此引起任何法律纠纷,与天府评论无关。
3、作者向天府评论投稿时,就已表明同意四川在线全权使用本稿件。
4、欢迎网络媒体转载天府评论文章,转载时请注明来源及作者。
5、欢迎传统媒体转载天府评论文章,请与编辑联系获取作者联系方式,并支付稿费与作者。
6、传统媒体转载不支付作者稿费,网络媒体转载不注明来源及作者,天府评论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