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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检察公益诉讼为预付卡侵权提供兜底保护
http://www.scol.com.cn(2020-5-31 14:08:18)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堂吉伟德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一份《关于探索预付卡消费领域检察公益诉讼,推动相关法律完善的建议》提到,预付卡消费领域的侵权行为,在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同时,还可能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建议检察机关针对预付卡消费领域易发多发侵权问题,积极探索办理霸王条款、虚假广告、信息泄露三类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的案件。(5月28日《工人日报》)

  洗车卡、健身卡、餐饮卡、美容美发卡……时下,各种预付消费卡越来越多,在给消费者带来便利的同时,大量侵权行为也呈高发之势,最突出的现象则是“关店跑路”屡见不鲜——消费者刚刚才预交了一笔不小的费用办好消费卡,及至下一次去消费时,却发现商家已人去楼空,早已不见了踪迹。数据显示,“十二五”期间,全国预付卡消费投诉年均增长35.7%,2015年达到2.93万件。

  与海量增长的消费投诉相比,预付卡纠纷的解决成功率却处于低位,安徽消保委数据显示:2016年1月至2018年6月,安徽各地消费维权组织共受理预付式消费相关投诉2044件,成功解决764件,解决率仅为37%。随意发卡、卷款逃逸、设置霸王条款、经营权转让预付款不转让等乱象较多。基于取证难、调查难,权利受损者数量多加之人员分散,若不能形成合力采取集体诉讼维权,则容易形成权利放弃,也因“参与者寡”而未能造成声势,形成影响和产生效果。

  诸如产品质量侵权、环境污染伤害等涉及面广的维权行为,往往因为相同和相似的原因,在维权的参与性和成功率上并不高。“民诉法究”是民事维权最鲜明的特点,只有权利诉求人采取举报投诉或民事诉讼等行动,才能启动权利保护的机制。由于预付卡消费案件案值小、消费者不熟悉维权途径、维权的成本太高等,权利受损人往往选择隐忍和放弃,对预付卡侵权牟利形成了反向暗示,乱象也就变得愈演愈烈。

  预付卡消费案件具有典型的公益性和集体性属性,需要调动更多人的参与性并实施“集体性诉讼”,打开权利保护的通道,关键在于要寻求“代言人”并发挥作用。在此情况下,检察机关在承担对涉嫌犯罪者依法通过刑事追诉追赃挽损、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索赔的基础上,支持消费者集体诉讼,或支持消费者协会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用专业力量去拓宽公益诉讼的范围,实行更加强力有效的权利保护干预,既是破解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保护不善的有效举措,也是强化社会治理效能提高法治的必要路径。

  让专业力量干专业的事,让法律机构做法治的事,这是检察公益诉讼介入最重大的意义。探索预付卡消费领域检察公益诉讼,不仅解决了“谁来做”的主体性困局,同时也破解决“做不好”的成效性短板,提高了维权保护的效率与效果,也通过法律的途径和手段产生了强大的震慑作用。民事补偿实现了“侵权应赔偿”的公平正义,也彰显了“违法必究”的法律权威。对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小事”,实行和实现更强有力的司法保护,也是法治建设的应有之义。

  用检察公益诉讼为预付卡侵权提供兜底保护,这是民本思维和理念的充分体现,更是法治思维和能效的重大进步。同时,此类公益诉讼的破题具有积极的示范意义,对于“如何更好的发挥专业力量”“如何更好的提高法治效果”等困扰,找到了答案和提供了方向。司法机构要发挥更大的作用,必须要从社会治理最需要的地方入手,从权利保护最薄弱的部分补强,治理的形式才会得已创新,保护的手段才会尽显威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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