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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狂的头盔”讽刺了谁?
http://www.scol.com.cn(2020-5-20 8:21:13)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殷建光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4月21日,公安部交管局部署“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要求“各地公安交管部门要加强宣传引导,增强群众佩戴安全头盔的意识”。公告发出后,各地政府纷纷响应,河南和江苏两地最先出台了相关规定。相关规定颁布后,头盔需求量及价格飞涨。普通的“哈雷”型半盔,平均售价为85元,5月16日涨到188元,5月19日已经涨到了298元。头盔壳体所需的ABS材料也长了四倍。(5月19日中国新闻网)

  真的疯了、疯了,头盔价格疯长,原材料价格疯长,质量呢?“头盔是要3C认证的,但是我这边3天一个大单,没有标准的头盔也能卖。”“其实大家买头盔也不会去考虑它合不合格,只是防罚嘛。”商家的话让我们震惊。戴头盔是为了安全的,如果消费者买到不合格的头盔,岂不是白戴?同时,这种现象也给了交通部门一个嘲讽,你们是光管罚款,不管头盔质量的,你们到底是为了公民真安全,还是为了作秀,为了罚款?也给监管部门一个讽刺,难道配合交管部门把这个好事做好,保护好消费者的利益,遏制头盔价格疯涨,黑心商贩大发横财,不是你们的职责吗?  

  公安部交管局在2019年9月10日发布的《知识帖:正确使用安全头盔有多重要》中曾明确表示,摩托车乘员头盔的质量需符合国家标准及3C认证。2017年10月,质检总局和国家认监委发布《关于发布摩托车乘员头盔、电热毯、助力车产品转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过渡期安排的公告》(2017年第86号)要求于2017年11月01日起正式对摩托车乘员头盔产品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2018年8月1日起,摩托车乘员头盔未获得CCC认证的,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但是,谁来执行?如果没有执行,岂不是光打雷不下雨,成了“文件作秀”?

  “疯狂的头盔”来源于交管部门的“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这个安全守护行动,没错。但是,没有办好,直接刺激了市场“疯狂的头盔”这个奇葩,最终吃亏的,不仅是消费者的腰包,还有消费者的生命安全,还有管理部门行动的实效。

  搞“一盔一带”守护安全行动,必须有配套的监管机制护航。首先,必须与对头盔质量保证的监管机制,绝对不能让不合格头盔流入市场,这不仅是维护头盔市场,更是维护交管部门安全守护行动的质量;其次,必须有方便公民购买头盔的优惠政策,能够让所有拥有电动车的公民得到物美价廉的合格头盔。佩戴头盔出行是一个常态化的规定,与人们的安全息息相关,并不需要经过长时间的调研和部门审批的过程。关键是看我们的交管部门,监管部门,有没有联合起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把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没有配套保障人民利益的部门行动举措,不但影响效果,而且伤害人民利益,打造市场畸形。

  疯狂的头盔背后是政府部门工作不完善,缺乏主动保护人民利益精神的一个怪胎。提醒我们的政府管理部门、监管部门在市场经济时代,我们的任何举措行动,必须配套保障人民切身利益的护航机制,否则,你的举措行动就会刺激市场畸形,黑心暴利泛滥,伤害人民利益,影响行动质量。请告别“我行我素”,不管百姓喜怒哀乐这样的狭隘工作思维吧。这样的工作思维,是只对自己负责,不对人民负责,要不得。

  疯狂的头罩消失了,疯狂的头盔上台了,这样的“疯狂市场”不应该有,因为这是人为原因造成的,这是我们的管理底线失落,监管工作被动造成的。面对“疯狂的头盔”,管理部门应该反思,监管部门应该脸红。(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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