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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坠“被”带给我们的警示
http://www.scol.com.cn(2020-4-25 8:49:43)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林霜
作者:朱永华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22日中午,湖南长沙某小区出现惊险一幕,有人被楼上坠落的两床被子砸晕了,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到现场,伤者杨先生刚讲两句话,便瘫倒在地,鼻子血流不止。随后,民警迅速拨打了120急救电话。据了解,砸伤杨先生的是17楼住户掉落的两床棉被和一些衣物(据4月24日《澎湃新闻》)。

  按说,被子和衣物这类东西从楼上坠落下来,应当不具有太大的伤害性,因为比重太轻而向下“飘落”,即使砸在路人身上,也不过是“虚惊一场”,或不会造成较严重的伤害后果。但实际情况却很让人意外,尽管只是两床被子和少许衣物从17楼窗外“飘落”下来,被砸的成年男子还是伤的不轻,不仅鼻孔流血没说几句话就晕瘫在地上,后经诊断,身体还有多处挫伤,鼻右翼及右上颚骨折等,幸好尚无生命危险。

  高空抛(坠)物,又被称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虽然为人所“公愤”,但就是难以根治和禁绝,每年经媒体报道的高空抛物伤人案例更不鲜见。因为高空抛物具有很强的偶然性甚至随意性,不少高空抛物伤人事件还因为找不到“肇事者”,最后被法院判决“全楼连坐”赔偿。而为了防范高空抛物和及时准确认定行为人,不少小区高楼周围都安装了全天候的监控探头,国家法律也将高空抛物造成伤害甚至致人死亡的行为“升格”为犯罪,进行刑事追究。应当说,能用的法规制度和防范设施都用了,悬在城市上空的这个“痛”,依然还没有完全“治愈”。 

  的确,思维正常的成年人几乎都很清楚高空抛物的危害性极大,稍有理性更不会轻易做出这种“害人害己”的恶劣行为。但对于不谙世事的儿童,特别是一些任性的“熊孩子”而言,则没有什么不敢尝试的。媒体相关报道也显示,超过80%的人为高空抛物事件,几乎都来自“熊孩子”的肇事。另外,还有相当部分的人为高空抛物,属于成年人酒后以及家庭矛盾引发的“激情肇事”,报道中这起“高空坠被”伤人事件,行为人就是因为和妻子吵架要离家出走“失手”将被子衣物从窗口丢出,没曾想竟把身体健壮的杨先生砸进了医院。

  尽管“高空坠被”的行为人周先生主动垫付了杨先生的住院费用,其他赔偿也在双方商议之中,但这起事件还是给我们提了个醒,一是高空抛物没有什么“能抛和不能抛”,其危害后果远比我们所想像的更严重,即便是一床被子甚至一个枕头从高空坠落,也可能会给楼下无辜者造成严重伤害;其二是不要心存任何侥幸,既不能故意高空抛物,更要防止一切生活用品留在窗台、阳台等可能发生坠落的地方。

  另外,家长在教育孩子不要高空抛物的同时,不妨也将“高空坠被”伤人的事例作为“范本”,让孩子更进一步理解高空抛物的危害性。还有,警方对于周先生的“失手坠被”也不能止于双方赔偿了事,还应根据相关法规给予必要的追究,否者,也不足与让周先生吸取“失手坠物”带来的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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