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微信遗嘱”体现积极社会意义

http://www.scol.com.cn(2020-4-7 8:24:44)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作者:丁家发
作者:丁家发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在新冠肺炎疫情这场“浩荡”的危机中,很多人感受到了生命的脆弱,对生死也有了更多感悟。给亲人写遗书、留遗嘱的想法,变得不再突兀。记者了解到,中华遗嘱库在非常时期开通了“微信遗嘱”功能。一个多月以来,已有近千人通过微信订立遗嘱。(4月5日澎湃新闻)

  人有旦夕祸福,在死神来临而之前没有立遗嘱的特殊情况下,给亲人或利益关系人留下一份遗嘱,可以避免一些纠纷和争端。在新冠肺炎疫情时期,中华遗嘱库开通“微信遗嘱”功能,实际则是一种“情感遗嘱”,不作为法律上的遗嘱。笔者认为,特殊情况可以赋予“微信遗嘱”的法律效力,将能够有效避免家庭纷争。

  目前,法律上并没有“网络遗嘱”这种遗嘱方式。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遗嘱通常会被认为是一种对家人的嘱托,对后人的寄语。基于疫情特殊时期人们的需求,中华遗嘱库推出的“微信遗嘱”,主要是用来传递亲人、朋友间的叮咛和嘱托,属于“情感遗嘱”,并不作为法律意义的遗嘱,即使涉及财产内容,也没有任何的法律效力。中华遗嘱库“微信遗嘱”这项服务免费向公众开放,一直持续到清明节期间。

  不可否认,在疫情期间,对居家隔离者来说,面对生死无常,总会感到一种紧迫感,而通过“微信遗嘱”方式传递叮咛和嘱托,写完遗嘱后反而多了几分释然,心里踏实很多,不再惧怕未来与可怕的病毒了,可以缓解恐慌情绪,也能够让参与者体会到生命及亲情的珍贵。虽然这种“微信遗嘱”不涉及财产内容,不具有法律效力,但在疫情特殊时期,能稳定一部分人的情绪,缓解心理压力,体现了其积极的社会意义和价值。

  受传统思想观念影响,中国人在生前大都没有立遗嘱的习惯,只有在临终前才匆匆立下遗嘱,由于考虑不周或没有来得及立遗嘱,给家庭财产纠纷留下了隐患。在疫情特殊时期,一些病人被送至医院隔离收治到死亡,都没有和亲人见过面,也没有办法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办理遗嘱,留下了遗憾,也留下了纷争。如果在患者弥留之际,通过医护人员对立遗嘱者进行身份证明,用“微信遗嘱”方式对自身的遗产进行分配,并赋予法律效力,就不会留下遗憾,也能有效避免一些因遗产而引发的家庭纷争。

  笔者认为,“微信遗嘱”不能仅仅止步于“情感遗嘱”,在诸如车祸、突发疾病等特殊情况下,在死者临终前能够证明是其本人意愿的前提下,通过必要的紧急程序,可以赋予“微信遗嘱”的法律效力,将有利于社会和谐稳定,应该积极尝试和探索,一旦条件成熟,则可以用立法形式固定下来。(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作者文集申请开通文集
版权声明:
1、天府评论所登载文稿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天府评论立场。
2、作者投稿确系本人原创作品,严禁剽窃、转投他人作品,若由此引起任何法律纠纷,与天府评论无关。
3、作者向天府评论投稿时,就已表明同意四川在线全权使用本稿件。
4、欢迎网络媒体转载天府评论文章,转载时请注明来源及作者。
5、欢迎传统媒体转载天府评论文章,请与编辑联系获取作者联系方式,并支付稿费与作者。
6、传统媒体转载不支付作者稿费,网络媒体转载不注明来源及作者,天府评论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