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岂容“蹭疫情”恶意注册商标?
http://www.scol.com.cn(2020-3-5 7:45:33)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许朝军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3月4日,记者从国家知识产权局获悉,国家知识产权局3月3日,于首批63件进入实质审查阶段的与疫情相关的“火神山”“雷神山”“钟南山”等恶意商标注册申请,已依法作出驳回决定。(澎湃新闻 3月4日)

  据悉,此次驳回的63件商标注册申请均以易造成社会不良影响,适用商标法第十条一款八项依法予以驳回。包括27件“火神山”、24件“雷神山”、3件“钟南山”、3件“方舱”等商标注册申请,涉及41个申请人,共23个商品和服务类别。另外,国家知识产权局截至目前已收到44件“李文亮”文字商标申请,其中8件已撤回,其余均已实施管控,将依法予以驳回。

  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是一场不见硝烟的战斗,也是人类与病毒的殊死搏斗。在战斗中,一边在奋勇阻击病毒、众志成城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一边却在挖空心思,“蹭疫情热点”恶意抢注商标,这种迥异的行为对比,后者的卑劣行径让人不齿,更让人恼火。尤其是竟然有40多件涉及使用英年早逝的疫情“吹哨人”之一“李文亮”的名字注册商标,更让人感到无比震惊和愤怒!

  注册商标必须依法而为,但在“蹭疫情热点”注册商标的行为中,除了商业牟利意图而不顾道德良俗的魅影之外,丝毫没有任何依法而为的影踪。“火神山”、“雷神山”是抗疫期间用争分夺秒速度建立起的专业收治医院的名称,是参照2003年抗击非典期间北京小汤山医院模式,在武汉建设的一座专门医院,用来集中收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从阻击病毒传播、科学收治诊疗的作用角度而言,“火神山”和“雷神山”不仅是两所医院名称,更是党和国家向疫情宣战的代表和精准诊疗决胜“战疫”的象征,更是众志成城抗击疫情的见证,名称的背后,不仅凝聚着党中央和国务院精准防疫的正确领导力量,更凝聚着全国人民决胜“战疫”的信心和决心,也是科学抗击疫情的代言,这种符号化名称背后的深层次政治意义、精神蕴含、价值导向,岂能用来作为商标简单命名商品?同样,“钟南山”是疫情中让人敬重的逆行者代表,“李文亮”的疫情“吹哨人之一”的角色,同样寄托着人们疫情下的凝重情感,何况这还是一个可敬的专家、一个英年早逝让人怀念的医疗工作者的名字,又岂能作为商标去违法注册申请?倘若注册后,将来用作不同类别的商品,这岂不是对抗疫精神和先进人物典型以及朴素社会感情和价值观的亵渎?

  《商标法》第十条明确规定:“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不得注册为商标。在疫情防控期间,全国人民上下一心,众志成城抗击疫情,但个别人和公司却为了牟利抢注医疗工作者的姓名和抗议重点医疗场所名称为商标,不仅影响社会公共秩序,更影响公众情感和社会良俗,法律岂能容忍。另外,在这些注册“火神山”“雷神山”“钟南山”商标的类似行为中,一眼就可以看出,很多申请者仅仅是处于“申请”目的而申请,说白了就是一种商标抢注行为。《规范商标申请注册行为若干规定》中明确提出,申请商标注册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有“不以使用为目的恶意申请商标注册的;以欺骗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申请商标注册的;其他违反诚实信用原则,违背公序良俗,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等行为。违反“恶意申请商标注册的申请人,依据商标法第六十八条第四款的规定,由申请人所在地或者违法行为发生地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根据情节给予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违法所得三倍最高不超过三万元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很明显,对恶意抢注“雷神山”“火神山”“钟南山”“李文亮”等商标的行为,不仅要依法驳回,更要依法度申请人进行调查处理,这不仅是肃清商标申请注册风气的需要,也是对违法违规“蹭疫情热点”抢注上报卑劣行径依法叫停,以儆效尤!(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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