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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换个口味吃野味”必须用法律“掌嘴”
http://www.scol.com.cn(2020-2-18 10:01:47)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朱永华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目前疫情形势依然严峻,就在全国禁止野生动物交易、全民呼吁禁食野味的当下,依然还有人在捕杀、售卖、食用野味,顶风作案,令人发指。“打点野味换个口味”,等待他们的是法律严惩的滋味。最高法等四部门日前发话,在疫情防控期间实施有关违法犯罪的,要作为从重情节予以考量(据2月17日《中新网》)。  

  其实,早在17年前“非典”疫情之后,人们就已经知道乱捕滥食野生动物不仅违法,还会给身体健康带来巨大危害。相关研究也证实,有接近80%的各种传染病毒来源于野生动物,尤其是此次新冠状病毒疫情爆发之后,不但全社会都在呼吁禁食野味,所有野生动物交易被严厉禁止,新的更加严格的野生动物保护法规也在紧锣密鼓的修订当中。然就在乱捕滥食野生动物行为业已成“人人喊打”的情况下,有人居然还想“换个口味”向野生动物伸出贪婪之手,实在令人痛心。  

  按说,在信息传播高度发达的今天,尤其是在疫情防控进入“白热化”的时下,即便是身处边远山区信息再闭塞的农村乡下,也应该对食用野生动物的严重危害略知一二,犯不上拿命去赌。但偏偏就有人不信这个邪,比如贵州省毕节市公安局七星关分局团结派出所近日查处的一起偷猎并食用野生动物果子狸案件:疫情期间,闲在家无事可做的胡某想用自己做好的捕猎器去山上打点“野味”换个口味,通过非法手段捕获了两只野生动物果子狸,随后自行宰杀食用。其“胆大妄为”的程度简直令人咋舌。 

  另据相关报道显示,时下,尽管违法乱捕滥食野生动物“人人喊打”,依然还有人顶风作案;公安部食药侦局日前透露,1月23日以来,各地公安机关已立案侦办野生动物刑事犯罪209起、行政案件473起,打击违法犯罪人员690人,收缴野生动物38190头(只)、野生动物制品2347公斤。对于这些无视抗疫大局,无视公共卫生安全的“吃货”乃至利益熏心者,不但要“顶格处罚”和严惩,更应该让他们在此次疫情的病亡者坟前“叩头谢罪”。  

  坊间有句话叫“吃一堑长一智”,由乱捕滥食野生动物引发的“非典”疫情,已经让我们付出了惨重代价,一些对公共安全高危的野生动物非但没有让某些人止住“口水”有所收敛,疫情一过,马上就“好了疮疤忘了疼”,为了“换个口味”,再次对野生动物伸出魔爪。如果对这些人不加以严惩,非但对不起那些为防疫而按下“暂停键”的城市和被禁足在家不能出门上班工作的人们,更有愧于为抗击疫情而舍身忘死的万千白衣战士。  

  在笔者看来,某些人之所以会萌生“吃点野味换个口味”的心理冲动,甚至经不起捕杀贩卖野生动物的暴利诱惑,说到底,还是现行野生动物保护法规的震慑力不足,尤其是对于终端一些够买食用野生动物的行为,往往很少受到法规的追究。事实上也正是因为存在这一畸形消费市场,才使得一些不法分子出于暴利去铤而走险。因此,笔者认为,天津市最近出台对食用野生动物“一刀切”禁止的立法,不但可圈可点,更值得其他各地方去“复制”和借鉴。  

  应当说,在物质生活异常丰富的今天,可供人们“换个口味”食品非常之多,无论出于自身健康还是本着生态保护,都应该摒弃食用野生动物的陋习。善待野生动物,同样也是在维护自己的健康,更何况我们已经吃了两次“堑”,再不长点“智”,那就真需要法律“掌嘴”了。(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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