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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暴力伤医一律追刑责”十分必要
http://www.scol.com.cn(2020-2-12 8:02:23)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胡建兵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日前,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印发《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意见》要求,准确适用法律,依法严惩十类妨害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其中,抗拒疫情防控措施、暴力伤医、制假售假、哄抬物价等9类犯罪行为,将一律从严从重追究刑事责任。(2月11日《新京报》)

  新冠肺炎疫情来势凶猛,全国人民齐心协力投入到阻击疫情的战斗中去,特别是医院和医生的压力都十分大,他们坚守在第一线为患者进行救治实属不易。在医护人员、床位及其他资源都十分紧缺的情况下,尽管他们尽了最大的努力,但不可能做到让每一个患者都百分之百满意。工作中患者和患者家属有不满意的地方,理应多一些谅解和包容。然而,也有一些人却不顾大局,有殴打、撕扯医护工作者的;有向医护人员“吐口水”的;有认为医院条件差而破坏医院财物的;有的不严格执行隔离措施,明知自己感染了新冠肺炎病毒,还故意隐瞒,并到人多的地方故意扩散病毒的,严重地破坏了社会秩序,影响了阻击疫情的大局,有必要对此进行严惩。

  四部门联合印发《通知》明确依法严惩疫情期间七类涉医违法犯罪,包括殴打、故意伤害、故意杀害医务人员的;对医务人员实施撕扯防护用具、吐口水等行为,可能导致医务人员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以暴力、威胁等方法拒不接受医疗卫生机构的检疫、隔离、治疗措施,或者阻碍医疗卫生机构依法处置传染病患者尸体的;强拿硬要或者故意损毁、占用医疗卫生机构的财物等等。在当下全民抗击疫情的关键时刻,这种举动会让更多的医生心生恐惧,打击他们在一线工作的积极性,破坏医院正常的医疗秩序,如果容忍故意传播病毒的情况存在,那可能使民众产生恐慌,严惩影响民众的身体健康。对于这类行为,此次《通知》提到,只要符合判处重刑、死刑条件的坚决判处,这一提法罕见,体现出特殊时期下的特殊处理方式。具体在司法实践中,办案机关在特殊时期从严处理,以起到警示作用。

  在当下抗击疫情的节骨眼上,患者和患者家属就算对医院和医生有再大的意见,也应该尽可能地通过协商来解决,而不能冲动,更不能伤医,毕竟医生在第一线,医院和医生都已尽了最大的努力了。患者和患者家属如确实有不满,完全可以向有关部门反映,如果实在不能得到满足,也应该保留相关证通过各种途径甚至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等进行解决,从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疫情的特殊情形下,医护人员的安全是重中之重。对犯罪动机卑劣、人身危险性大,所犯罪行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等情形的被告人,予以从严惩处,符合判处重刑至死刑条件的,坚决依法判处。这种提法比较罕见,这体现出特殊时期下的特事特办。此外,《通知》要求各地对疫情防控期间侵犯医务人员安全、扰乱医疗秩序案事件,应当及时向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公安部报告;办理相关刑事案件遇到法律适用问题的,应当分别及时层报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案件直接上报至公安部也比较罕见,之前案件主要是分层上报或者上报数据,此次明确要求,案件无论大小,都需向卫健委、公安部报告,体现了疫情期间特事特办的特点。

  当然,光对一些失去理智的伤医者依法处理,或者由患者和患者家属自己去维权也是不够的。各地有关部门应该在医院等场所,建立调解处理中心,畅通民众的投诉渠道,协调和处理医患之间的矛盾。尽可能让一些情绪有些激动的人能冷静下来,不再让事态扩大。(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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