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0日下午举行的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做好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2月11日四川在线)
依法护航亮“利剑”,疫情防控有“硬核”。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刻,四川出台这样的《决定》,将依法治理与疫情防控有机结合,既体现了法治建设的与时俱进,更是用“硬核约束”为疫情防控护航。
治国凭圭臬,安邦靠准绳。突如其来的疫情是对治理能力和法治建设的一场考验。越是到最吃劲的时候,越要坚持依法防控。在特殊时期,只有严格在法治轨道上向前推进,疫情防控才能稳定、有序开展。由此而言,四川制定出台这个《决定》,体现了法治建设与时俱进、因事制宜、因势利导,对于依法科学有序做好全省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公众生命安全、身体健康和社会公共安全,促进全省生产和生活有序进行,具有紧迫而重大的现实意义,可谓依法科学有序防控的“及时雨”。
无法则不治,无治则不安。在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下,大多数人都能够遵法守法,但是也有极个别人在挑战法律权威,做出了种种见利忘义、任性妄为的事情。比如:趁乱哄抬物价发“国难财”、恶意隐瞒病情和接触史、编造传播关于疫情的谣言等等,这些行为,扰乱了秩序,制造了恐慌,影响了大局,成为疫情防控的“绊脚石”。对此,四川及时出台《决定》,正是坚持问题导向,高扬法律利剑,给任性者戴“紧箍”,对“破窗”者施重典,形成了对“顶风作案”的高压震慑。
公平需要维护,正义需要捍卫。除了依法防控外,《决定》还坚持科学、有序的原则,围绕医疗卫生、防疫管理、隔离观察、交通运输、社区管理、市场管理等方面,授权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依法按照程序规定,采取临时性应急行政管理措施,这样有利于政府依法采取更加有效、灵活的临时性防控措施,体现了依法、科学、有序三者的有机融合。对此,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在维护医疗秩序、经济秩序、生活秩序等方面严格执法,“惩恶扬善”捍卫公平正义。
防控不容法外之地,战“疫”没有法外之人。当下,我们既要守好疫情的防线,也守好法律的底线,在法治轨道上心手相牵、法理相融、情义相通,用“硬核约束”确保疫情防控走正、行稳。(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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