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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渡“疫”关,“川13条”给中小企业发展扎起
http://www.scol.com.cn(2020-2-7 7:20:27)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徐代军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对于整个国民经济而言,中小企业不仅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也是促改革、稳增长、保民生的生力军。据公开资料显示,截至2018年底,中国中小企业的数量已经超过了3000万家,个体工商户数量超过7000万户,贡献了全国50%以上的税收,60%以上的GDP,70%以上的技术创新成果。而在四川,中小企业也同样发挥着积极作用。比如,目前四川登记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就达9275家,居全国第4位。但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中小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了严重影响。那么,如何帮助中小企业渡过“疫”关呢?

  “对参与生活物资保供的商贸流通和防疫药品、医疗设备、物资器材等疫情防控相关生产的中小企业,由企业注册所在地政府按销售目录电价的30%给予电费补贴”“中小微企业存量贷款疫情防控期间到期办理续贷或展期,利率按原合同利率下浮10%”“因疫情导致重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重大影响的困难中小企业,可申请免征疫情期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同时可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最长不超过3个月”……2月5日,四川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缓解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的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从加大减负、金融、财税、稳岗支持力度四大方面提出13条政策措施,切实缓解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的惠企政策,给在疫情防控关键时期寻找发展出路的中小企业下了一场“及时雨”,坚定了中小企业阻击疫情、一心谋发展的信心。

  其实,对中小企业的发展进行扶持,四川早已出台了多项政策与举措。2019年,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指出:围绕优化产业体系结构,加大企业梯度培育力度,推动企业做强做优做大,实现数量、质量和效益提升。力争到2022年,各类企业主体达160万户;科技型中小企业突破8000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突破3000户,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突破1000户,“小巨人”企业突破100户;各类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大幅提升,综合竞争力显著增强,成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此外,“隐形冠军之父”赫尔曼·西蒙在《隐形冠军:谁是全球最优秀的公司》一书中也通过调研实证说明了中小企业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波及,本该是中小企业扎堆的餐饮、旅游、零售、娱乐等行业的火热春节一下子变得冷冷清清。另外,由于疫情防控的需要,企业复工时间被延迟、人员流动被限制,场地房租、员工工资等入不敷出,这让依靠人气流量生存的中小企业举步维艰。

  正是看到了中小企业在此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中的难处,各项保障政策举措接踵而至。1月26日,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加强银行业保险业金融服务 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中提到,“对于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以及有发展前景但暂时受困的企业,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鼓励通过适当下调贷款利率、完善续贷政策安排、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等方式,支持相关企业战胜疫情灾害影响。”。2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等五部委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再次提到,“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以及有发展前景但受疫情影响暂遇困难的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企业到期还款困难的,可予以展期或续贷。”2月3日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指出,要在做好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全力支持和组织推动各类生产企业复工复产,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加大企业复产用工保障力度,用好用足援企稳岗政策,加大新投资项目开工力度,积极推进在建项目。此次四川根据本省疫情防控实际出台了13条《政策措施》,正是进一步贯彻落实帮助中小企业渡过难关相关政策的具体体现,必将有利于四川中小企业走出困境,进一步激发四川中小企业抗击疫情的动力。

  激发四川中小企业抗击疫情的动力,摆在首位的是要解决企业当前面临的困难。本次13条《政策举措》的支持内容都是中小企业最关心的问题。例如,针对受疫情影响,中小企业的流动资金短缺而不能及时还贷的问题,《政策举措》明确指出:“对受疫情影响较大、有发展前景但暂时受困的中小企业,不得抽贷、断贷、压贷、罚息,通过变更还款安排及付息周期、延长还款期限、减免逾期利息、无还本续贷等方式,做到应续尽续、快续,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确保2020年中小企业信贷规模持续增长、中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下降0.5个百分点。”再如,针对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的中小企业的补贴问题,《政策举措》提到:“对参与生活物资保供的商贸流通和防疫药品、医疗设备、物资器材等疫情防控相关生产的中小企业,由企业注册所在地政府按销售目录电价的30%给予电费补贴,省财政按地方政府实际补贴额的50%给予补助。对生产与疫情防控相关医疗器械产品的企业,首次注册、变更注册、延续注册的,注册费一律执行零收费标准。”

  不经一番寒彻骨,哪得梅花扑鼻香。只要坚持住,就没有过不去的坎。相信伴随四川13条《政策举措》的落地开花,四川中小企业在这场疫情中的困难能够很快化解,开拓发展的新局面。正所谓:冬天已到,春天还会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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