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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施救“天价费”是该好好管管了
http://www.scol.com.cn(2019-12-2 9:07:58)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林霜
作者:刘天放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新京报快讯,据湖南高速公路官微消息,近日,有网友曝光衡阳境内发生一起高速公路施救、收取“天价”费用事件。目前,经过调查,3名路政人员已被停职。

  据此前报道,货车司机刘师傅称,他的车辆在湖南衡阳一高速发生故障后,高速救援人员表示其货物需要吊装,吊机老板赶到现场后让刘师傅签个协议,“签字就8万,不签字就20万”。之后,刘师傅的车被修好,吊机没有作业,而吊机师傅向刘师傅索要5.9万元,“说他们在这边等了20个小时”。而湖南高速公路集团给予相关人员停职处理,可见违规收取施救费事件被坐实。

  事实上,公路施救收取天价费事件,经常被媒体曝光,严重威胁社会和谐稳定,已成为一颗必须铲除的毒瘤。像本次事件,狮子大开口,8万不签字就要价20万,即使没有使用吊车作业,竟也向刘师傅索要5.9万元。如果车主忍气吞声,可以想象已有多少违法违规收费落入了那些人的腰包。这充分说明,公路施救收费存在严重问题。

  公路施救收费乱象,恐怕是因为指定的施救公司,都与当地主管部门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甚至可被视为在同一个利益链上“通吃”的暴利企业。因此,主管部门当然对畸高的施救费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默认和纵容也就不难理解。而物价部门对天阶施救费也是不闻不问,任其逍遥。以往,媒体对公路施救天价费曾多次曝光、谴责,但施救公司就是满不在乎,因为利益链很牢固。

  早在2010年9月,发改委和交通部曾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对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和收费进行清理规范:公安交管部门不得指定社会救援机构实施拖移并收取费用;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统一规范收费项目,合理制定收费标准……但漫天要价仍屡禁不止,个别地方甚至无动于衷,就是勉强落实也严重走样。

  有些部门主导的定价,一开始就虚高,且表面上看并没有指定施救公司,但暗地里仍然是一两家公司在操控市场。公路施救具有公益和市场两种属性,回归公益最好,即使市场化,也不能搞垄断,而是要公平竞争,绝不能表面上看似公平,暗地里却搞垄断甚至共谋的勾当。由此,公路施救天价费这颗毒瘤,必须靠打破垄断及落实上述通知铲除。公路施救天价费赚的无疑是“不法之财”,是该好好管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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