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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窃救火消防员手机没有“盗德”
http://www.scol.com.cn(2019-12-10 8:14:05)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朱永华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12月7日晚,江苏省扬州市消防救援支队一名消防员在灭火过程中,放在消防车内的手机被人拿走。昨天,扬州市消防救援队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已经向当地派出所报案,当地警方也已经介入调查(据12月9日《北京青年报》)。  

  消防员接到火警奔赴现场后,只顾分析火情忙于灭火扑救,顺手就将手机放在消防车的副驾驶座上,这既是一种“忘我”工作状态下的无意识举动,同时也是基于对周围人的信任,相信不可能会有人在这种情况下,将“贼手”伸进消防车的驾驶室。然结果却超出了人们的善良想象,居然有人真的在消防员忙于灭火之机“趁火打劫”,“拿”走了这位消防员的半旧手机。  

  手机本身不值几个钱,但这种行为的可耻性以及给消防员造成的损失和心理伤害尤其是社会影响却是非常严重甚至是极其恶劣的。他已经不能简单的理解为一时贪欲。坊间有句话“盗亦有道”,对于这种趁火打劫,特别是在对方正忙于紧急灭火做好事的状态下“拿”走其财物,不但会令“盗界汗颜”,其性质就远大于盗窃一部手机的价值本身。  

  尽管包括丢失手机的消防员和扬州消防都用很温和的语言称手机是被“拿走”,并希望“拿走”手机的人尽快将手机送回来,甚至表示不好当面给,寄给扬州任何一个消防队也可以。但笔者以为,对这种极其有损“盗德”的趁火打劫,大可不必过于迁就,既然已经报警,相信警方一定会捉住贼手并将其绳之以法。  

  其实,类似趁别人忙于救人、灭火甚至见义勇为等不被之机,悄悄偷走好人财物案例已经不是第一次见诸媒体。去年底有媒体公开报道,云南昆明一位60岁大叔在遇到小伙溺水后,果断跳水施救,然救人上岸后却发现自己衣服里的手机不翼而飞,报警后经多方寻找依然无果,虽然有公益机构愿意给大叔做出补偿,但对于这种极其不讲“盗德”的贼手,非依法严惩很难抚慰人心公道。  

  现在人们正常使用的手机,其价值已不单单是手机的本身,除了含有很多照片和珍贵记忆以外,还捆绑有银行账户等经济交易功能。一部手机不仅维系着个人“身价”甚至是整个家庭的“经济命脉”,乃至关系到工作学习等方方面面。可以说,一部手机几乎就等于一个人的“全部”。  

  单纯从盗窃一部手机的本身来看,尤其是很多“半旧手机”,其价值甚至还达不到盗窃罪的立案标准,但从手机所包含的“内容”以及给失主造成的潜在损失和心理伤害,特别是趁机主忙于做好事甚至是见义勇为之际实施盗窃,其行为就不应简单按盗窃罪尤其盗窃财物本身价值论处。否者,不但是对盗窃犯罪的纵容姑息,更会令好人心寒。笔者认为,对于此类严重有损“盗德”的贼手,有必要对其采取多重惩处方式,除了追究其盗窃罪之外,还应根据社会影响恶劣程度,依法追究其扰乱公共秩序或危害公共安全等其他相关法律责任。  

  偷窃别人手机,重则构成盗窃罪,轻则有损道德遭人唾弃,而对于此类既涉嫌违法犯罪又逾越道德底线,甚至连“盗德”都丧失殆尽的行为,法律就必须要“狠一点”。(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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