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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家车避让消防车应成公民法律自觉
http://www.scol.com.cn(2019-12-8 19:04:26)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李红军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近日,一辆白色小型汽车未避让执行任务消防车辆的视频引起广大网友关注,中国消防官方微博呼吁“警情紧急,刻不容缓,请让出生命通道”!(《广州日报》12月7日)

  私家车因为未能及时避让执行任务的消防车,车主受到了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传出这样的信息,对每个公民都是一次警醒。这一个案警示人们,私家车避让消防车应成为公民的法律自觉已是刻不容缓。

  消防车紧急出警执行任务意味着啥?意味着火情,意味着险情。作为一个公民,不管你出于何种原因,阻碍消防车执行任务都不是推卸责任的理由。一方面,这是一个公民应有的法律意识。在我国《刑法》有一项罪名叫妨碍执行公务罪,尽管你的这种“妨碍”是无意识的,但是已经构成了事实上对执行公务的妨碍,已经涉嫌违法,受到处罚实属咎由自取。另一方面,也是道德自律的要求。消防车出警常常是某地发生了火情,就火情本身而言,时间就是生命,消防车早到几分钟,就有可能将火势控制住,防止和避免更大的财产和生命损失;如果晚到几分钟则可能造成难以挽回的生命和财产损失,其利害关系不言而喻。本着一种应有的道德意识,主动避让执行出警任务的消防车,也是一种大德,甚至说是一种“见义勇为”的善举。

  令人遗憾的是,当下社会语境下有些公民毫无“消防意识”,君不见在一些小区明明已经划出消防通道,可有些人竟然熟视无睹,把自家的车辆随随便便停放在消防通道上,小区一旦发生火灾事故,消防车辆常常难以顺利通过,及时赶赴火灾现场进行救援,致使本该及时扑灭的小火灾成了大火灾,教训已经十分深刻。

  无论对于家庭还是单位来讲,每一次火灾都是一次灾难。水火无情人有情,作为一个现代公民,在平时就应该养成一种良好的道德和法治习惯——避让执行任务的消防车以及各种应急车辆。如此,不仅考量着一个公民的仁爱之心,同时也在检视着一个公民的法律意识。避让消防车应成为每个公民的法律自觉。(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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