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府评论 >> 社会民生 >> 正文
高速救援变“趁火打劫” 到底哪来的底气?
http://www.scol.com.cn(2019-12-6 8:27:51)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林霜
作者:朱永华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近日,在湖南衡阳境内的一段高速公路上,一辆大货车突然抛锚,车主打电话叫来了高速公路救援队,结果还来了一个吊装队,吊装队还没展开救援竟先开价20万元救援费,不给钱就堵住车辆不让走,这一堵竟堵了10天。最后在管理部门的协调下,货车主还是给吊装队交了2000元才放行(据12月5日《央视财经》)。

  大货车在高速公路上突然抛锚,车主第一时间拨打报警电话和向高速救援寻求帮助,但随之而来的不仅有官方的高速救援队,还有当地一家名为贺氏吊装公司的两台吊车,施救尚未开始,吊装公司就向车主开出了20万元的吊装费用。这还不算,吊装公司还以摆放锥桶维护秩序的名义向车主索要了8500元,因为要价太高,又担心吊车不能满足吊装重量要求,车主准备另想办法。在交警的介入下,大货车3个小时后故障排除。然吊装公司任然以堵车等方式做要挟,强迫车主支付59000元的“等待费”。

  按说出了这种事,既有官方高速救援队身在现场,又有派出所的警察随后赶到,而且这家吊装公司又不是车主主动请来,问题应当不难解决,然高速救援队不管不问,派出所出警人员又称属于“经济纠纷”,只要没有限制人身自由,也不好介入,并且反问车主,我派出所能给他5万块钱吗?

  更令人诡异的是,这家车主不请自到的吊装公司,居然还能喧宾夺主玩起了“执法”,对车主扬言,你不吊就妨碍交通,我们要强制执行,你要是签个字,我跟领导汇报,也就8万元。如果不同意,不签字,强制执行就20万元。

  一家吊装企业何以有这么大的底气,不仅能跟着高速救援一同前来,还能开出“天价救援费”并且还敢强行堵车索要,从当地施救大队负责人对记着前后不一的回应中,人们也不难看出其中端倪,在暗访中这位负责人表示吊装公司是施救大队的“合作单位”,属于“承包制”。但在次日的公开采访中,同样是这两位负责人不但全盘否认此前说过的话,甚至称对贺氏吊装公司“听都没听说、认都不认识”,更不知道谁让他们去救援的。

  尽管事情最终得到了妥善解决,在多方协调之下,吊装公司多收取的不合理费用得到退还,对负有责任的三名公职人员予以停职并启动专项调查,但需要追问的远远不止于此。

  这几年,高速“天价救援费”甚至“救援变‘打劫’”事件频频出现,虽然经过不断整治,但依然没有完全绝迹。应当说,大凡能够进入高速救援的企业,尤其是类似这种既能开出“天价”,又敢对车主肆无忌惮恐吓加要挟的拖车吊装企业,背后几乎都有地方部门或机构的身影,他们之所以能够对事故车主“狐假虎威”,就在于有背后这些部门机构的纵容甚至支持。 

  实际上,“不请自到”的这家贺氏吊装公司,究竟是不是湖南省潭衡高速邦田救援雨母山施救站的“合作单位”,是否存在“利益共享”,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公司湘潭管理处下发的通知中,为什么有对“贺氏吊装公司”讳莫如深?我们需要知道答案。因为这一问题不弄清,存在的利益链条不彻底斩断,高速救援变“趁火打劫”就不可能会终结。

相关评论:
  转载请务必注明文章来源及作者姓名    
版权声明:
1、天府评论所登载文稿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天府评论立场。
2、作者投稿确系本人原创作品,严禁剽窃、转投他人作品,若由此引起任何法律纠纷,与天府评论无关。
3、作者向天府评论投稿时,就已表明同意四川在线全权使用本稿件。
4、欢迎网络媒体转载天府评论文章,转载时请注明来源及作者。
5、欢迎传统媒体转载天府评论文章,请与编辑联系获取作者联系方式,并支付稿费与作者。
6、传统媒体转载不支付作者稿费,网络媒体转载不注明来源及作者,天府评论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