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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信不是“筐”岂可啥都装
http://www.scol.com.cn(2019-11-26 8:31:33)  四川日报    编辑:盛飞
作者:张舟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近日,有关部门为促进无偿献血,提出各地应探索将无偿献血纳入社会征信系统,建立个人、单位、社会有效衔接的无偿献血激励机制。消息一出,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不可否认,这样积极的探索将能够在保证血液制品供应的同时,让无偿献血者能获得社会认可和奖励,从而激励更多人加入其中,形成“正回馈”。但当征信的范围从经济领域扩展到了社会领域,与献血挂上钩后,难免让人有这样一种观感:纳入征信,是不是让献血从自愿变成了任务,让激励变成了强制?

  人无信则不立。良好的信用记录固然能够让人们获得更便捷的服务,但征信的滥用也有可能伤及公民的正当权利。近年来,一些地方就出现了征信“滥用”的趋势,有的地方提出让“行人闯红灯”“频繁跳槽”等行为纳入征信。实际上,这样做,虽然方便了管理和惩戒,却让征信失去了应有的严肃性、规范性与明确性。

  狭义上,征信的应用范围主要集中在金融领域,通过对人或者机构的信用进行评价,从而决定所获金融服务的广度和深度。在万物互联的信息化时代,征信对于一个公民和组织来说,具有很强的杀伤力,它既关系到每个人的日常生活,更关系到社会的正常运转。但倘若扩大泛化征信的适用范围,“眉毛胡子一把抓”,反而会掩盖真正的失信行为,模糊本应关注的失信“焦点”,也不具备现实的可操作性。

  诚然,献血需要激励,但将其纳入征信系统并非最优路径。作为呵护社会诚信、提升社会运转效率的重要制度保障,征信不是一个啥都可以往里装的“筐”。倘若一定要将日常生活的行为纳入征信体系,首先要规范的对象,应该是那些被法律作出否定评价的行为。而像无偿献血这般是出自善良与自愿的行为,要用征信来鼓励,还需要不断完善相关制度,让无偿献血者的奖励能够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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