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有家住成都青羊区同德街2号锦青苑小区的业主向媒体反映,小区里20余棵大树,被业委会以修枝为名,拦腰或者平底锯掉,只剩光秃秃的树干和木桩。他们认为,这不是修枝,而是破坏植被和环境。也有部分业主提出,大树挡住了自家采光,还可能影响手机信号,存在很多安全隐患,修枝并没有什么问题,双方因此产生了不同意见。记者走访发现,类似争议并非第一次产生。(11月17日《华西都市报》)
小区花草树木都是城市公共绿化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擅自损坏小区花草树木,否则,就是违法犯罪行为。早些年,曾有报道说,某老太就因砍掉树木被绳之以法,这个案例不仅引发公众广泛热议,同时也令人深刻反省。
也许,在很多能看来,修剪花草树木怎么就成了违法犯罪?再说,小区有些花草树木长得茂盛后,不及时做修剪,势必导致楼房采光,对居民日常生活也有影响。比如:手机信号不通畅、开车挡住视线,容易导致安全隐患,易发交通事故等。
事实上,根据《成都市园林绿化条例》规定:修剪公共绿地上树木,通常应有专门主管部门和人员负责修枝。即便是专人修剪,也要遵循有关技术规范要求,不得毁坏树木。因树木生长严重影响他人采光、通风,且利害关系人提出修剪要求的;树木自身养护需要。因不可抗力致使树木倾倒危及公共安全的,管理养护责任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可以修剪、扶正或者砍伐树木,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并且规定,要修剪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报告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其实,砍伐树木和修枝剪叶护好城市绿化不光成都市有规定,在其他地方也有类似的严格规定。
可上述居民在修剪树枝时,既没有按规定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也没有按照技术规范要求修剪树枝,而是一股脑地怎么方便就怎么砍伐,让原本美观茂盛的树木变成了光秃秃。这显然是一种违法违规行为,让小区绿化美化环境遭了殃。
由此,笔者认为,小区花草树木不得擅自修剪应成常识。所以,通过此次居民擅自修剪树枝,我们应当有所反思:一方面是居民对修枝树枝认知度不够;另一方面,有关部门在园林绿化宣传上也有不到位。假如我们在保护城市绿化环境上,稍有一点法律常识,那也会上前劝阻,或是拨打电话,让有关部门加以干预,这样也能有效制止居民盲目砍伐树木,不至于将小区树木砍得光秃秃。(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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