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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抛物入刑”首案彰显法律威慑力
http://www.scol.com.cn(2019-11-18 10:58:19)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江德斌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11月14日,最高法刚刚发布了《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再次将高空抛物、坠物问题摆到了大家面前。按照《意见》,故意高空抛物的行为最严重者将以故意杀人罪论处。15日,成都就有一名女子“以身试法”,醉酒后,在与男友争吵的过程中,从10楼的家中扔下一把菜刀。目前,该女子已被青羊警方依法刑事拘留。(11月17日深圳热线)

  这是《意见》正式生效后,公开报道的首起高空抛物案件,涉案物品是一把从10楼扔下的菜刀,虽然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仍然令人心惊胆战。这次是幸运了,菜刀砸在公共汽车顶上,没有伤到人,可运气不是每次都这么好,如果菜刀砸到人身上,非死即伤,后果不堪设想。显然,该女子因高空抛物刑拘,一点都不冤,亦获得民众支持,彰显《意见》的法律威慑力,对此类行为具有遏制效果。

  菜刀、砖头、啤酒瓶·······近年来,高空抛物现象导致了数起社会悲剧。据最高法研究室公布的数据显示,2016年到2018年,全国法院三年间审结的高空抛物坠物的民事案件有1200多件,其中有近三成因为高空抛物坠物导致了人身损害;受理的刑事案件为31件,31件中有五成造成了被害人的死亡。由此可见,各地高空抛物、坠物现象非常普遍,后果很严重,已经造成了很多悲剧事件,急需通过法律措施予以遏制,减少乃至杜绝故意高空抛物行为。

  在此前,社会各界对高空抛物、坠物的处罚争议很大,主要就是类似行为太复杂,所造成的后果也不尽相同,而另一方面,法律对高空抛物、坠物的定性缺位,导致各地司法处罚标准不统一,对于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大都不了了之。但是,高空抛物、坠物是一个很难预测结果的行为,如果不提前干预,只等待事后结果做判罚依据,就无法达到遏制和警示的效力,亦会造成放纵。而等出事就已经晚了,悲剧一旦发生,对受害者就是不可挽回的伤害。

  因此,有必要采取事前干预措施,让公众认清高空抛物、坠物的法律后果,从而产生敬畏心,不敢再随意往楼下扔东西,将家里的物品看牢。《意见》明确指出,故意从高空抛弃物品,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但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为伤害、杀害特定人员实施上述行为的,依照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

  如此定性,就提高了高空抛物的法律成本,让嫌疑人承担必要的法律代价,不再单纯以后果定罪,而是因应行为定罪,将司法干预前置,令高空抛物不再有侥幸空间。从法律到民众认知,还有一些距离,需要在实践操作的过程中,逐渐完成普法。在《通知》正式执行后,首例高空抛物入刑案件的发生,让公众看到了《通知》的强制性威力,得以对高空抛物入刑有了新的认知,从而产生敬畏心,管住自己的手和物品,别再犯低级错误了。(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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