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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烟禁到互联网是正能量
http://www.scol.com.cn(2019-11-3 9:27:57)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林霜
作者:郭喜林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全民健康,必须全民戒烟;全民戒烟,电子烟不能成为互联网里的漏网之鱼。所以,国家烟草专卖局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禁令,不得通过互联网销售电子烟。因为,电子烟也是诱发烟民吸烟和侵害他人身心健康的罪魁祸首。因此,电子烟被严令禁止在互联网销售。

  据人民网2019年11月1日报道,近日,国家烟草专卖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的通告》(国家烟草专卖局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通告2019年第1号)(以下简称《通告》)。《通告》要求各类市场主体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敦促电子烟生产、销售企业或个人及时关闭电子烟互联网销售网站或客户端,电商平台及时关闭电子烟店铺并将电子烟产品及时下架,电子烟生产、销售企业或个人撤回通过互联网发布的电子烟广告。

  众所周知,电子烟是一种特殊的烟草产品,一般由烟油和烟具组成。烟油主要由烟碱(尼古丁)制成并通过电子烟具将尼古丁以及各类添加剂雾化后供消费者吸食。因此,电子烟必须依法依规予以禁止。违反国家禁令者,必须依法予以严惩,绝不姑息。

  尤其是那些不择手段追求烟草利益最大化的不法商家,监管部门必须依法严厉打击,绝不手软。实施全民健康,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央人民政府推广实施全民健康战略举措的英明决策,是利在当代,功在千秋的利国利民之举,任何商业经营者不得阻挠这一决策的贯彻落实。每个公民的身体健康必须依法得到保护,任何侵犯他人身体健康的违法行为必须实施严厉制裁。因此,互联网电商平台绝不是法外之地,所有电商平台必须自觉遵纪守法,并积极主动受制于法律法规约束,任何藐视法律法规的行为都是不能容忍的。

  那么,各级地方党委和政府就必须严格按照党纪国法监督职能管理部门依法履职尽责,对于失职和渎职的监管部门和执法工作人员,必须实施严厉问责,绝不心慈手软。只有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履职尽责,加大执法力度,对违法经营者实施零容忍,禁烟令才能得到全面贯彻落实。公民的身心健康才能依法得到保护。电子烟不仅要在互联网上禁止销售,而且要禁止生产。只有从源头上实施依法监管,经营渠道才能依法得到有效控制。

  那么,各级地方的监督管理部门就必须把依法监管常态化、制度化和法治化;那么,各级地方监督管理部门就必须建立健全群众性的监督举报渠道,并给予适当的经济奖励。而且,必须高度重视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并通过新闻媒体加大吸烟有害健康的宣传力度。只有动员和利用全社会的监督力量,禁烟令才能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到位,才能真正把“全民健康,预防为主”的指导方针转化为每个公民的实际行动,禁烟令才能真正造福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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