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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服成家庭负担,到该规范的时候了
http://www.scol.com.cn(2019-11-26 7:57:03)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堂吉伟德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舒先生的孩子在南昌县的豫章师院附属学校读初一,九月份刚开学时,学校就收了900元的校服费,现在又要求家长再补交一笔钱。学生家长舒先生表示:“然后现在家委会在群里说,要补交1400元。” 班级群里不少家长都对校服价格存在异议,家委会成员也在群里回应过,称校服的样式和面料是学校决定的,家委会也无法干涉,除了价格,家长认为质量也有问题。(11月25日《看看新闻》)

  此次家长有多个方面的质疑,除对校服的样式、面料和质量有意见,整个采购实施由学校决定,程序不合规,款式和价格让人无法接受。一方面,一件冲锋衣460元,一件毛呢大衣526元,名牌拉高了整个校服订购价格,增加了采购负担;另一方面,手洗就起球说明质量堪忧,校服订购的合理性、透明化也给人提供了想像的空间。同时,从开学初就交了一笔校服费,再到后来的补交,分次收费定校服的做法有违常态。

  一直以来,校服都是采取的“自愿订购”的原则,2015年6月,教育部、国家工商总局等四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对此进行了明确。《意见》重申了“两个自愿”,其一则是“学生自愿购买校服,允许学生按照所在学校校服款式、颜色,自行选购、制作校服”。但在实际操作中,“自愿原则”很容易被异化成“软强制”或“硬实施”,校方作为强势的一方可以通过暗示或者设置一些门槛逼家长“被自愿”,比如豫章师院附属学校负责人在回应家长质疑时,办公室工作人员则表示:“如果像升旗、像搞班级活动,别人都穿校服,那你的小孩子不穿吗?”

  该不该穿校服,这个问题并不难回答。按照“自愿定购”的原则,说明学生完全可以“不穿校服进入学校”。教育部门之所以鼓励学生穿校服进入校园,主要是基于安全管理、预防学生攀比等,校服作为一所学校的标志或者象征,也确实具有管理便利,便于培养学生的集体主义意识和团结协作的精神等诸多优点。但问题在于,按照现行的校服管理制度,校服购置和使用存在着诸多的问题,从前几年的“毒校服”等质量事件,到时下集中反映的校服价格太高、套数过多和订购不合理等弊病,都说明校服订购过程中的控制程序未能发挥作用,校服已成为家庭教育支出中一笔不小的负担,既可能带来各种腐败性隐患,又会影响公众的社会满意度,除低教育的公信力与信誉度。

  2015年,经记者查证,东莞外国语学校当年发放的校服有12种不同季节的衣服,共有18件,费用需2180元,由于没有事先征求意见而引发关注;2018年杭州出现了“天价校服”事件,学校要求订购的校服有春夏秋冬四季套装,近20个款式共40件,整个校服定制费共计1万元,并与学生的录取资格挂钩。近年来,关于校服的投诉与举报已呈高发态势,相关的案例也层出不穷。正如一些全国人大代表在两会上发言所称,虽然校服新规对校服标准、校服定价、校服采购等方面做出了规定,但在实践中,校服管理机制仍存在一些不合理门槛和不合理限价。

  简单来说,有原则要求却无操作指南,比如校服的价格有无最高限价,校服究竟要订多少套数,校服如何进行分类等,若不解决这些细节性的规范,并作出明确的界定,那么天价背后的不合理与潜规则就难以根除,依附在校服上的利益寻租则始终存在。当务之急,应在校服新规出台后,辅以配套性的操作指南和实施细则,对校服的质量、套数、价格作出明确的规定,压缩各执行者实践的弹性空间,让“自话自说”变成“群众监督”,以家长委员会为主体的民主、公开、透明的校服选择和评议制度,才能成为“阳光利器”。(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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