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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泡酒吧不该找不到“主管部门”
http://www.scol.com.cn(2019-11-30 8:10:44)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王军荣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广西柳州市民王彬(化名)最近遇上了一件让他寝食难安的事,还在念高中的儿子突然迷恋上了去酒吧喝酒玩乐。他想尽各种办法劝阻,16岁的儿子依然我行我素,屡屡和一帮同龄人到酒吧饮酒至深夜。他求助当地的公安、文化、市场监管部门,可这些部门都回应说,这事不归他们管。(11月29日《中国青年报》)

  未成年人进入酒吧,这并非个别,也非一地现象。在国内不少地区都是普遍存在的问题。今年9月,黑龙江省大庆市一名初中女生,和几名女同学去一家名叫“温蒂卡姆”的酒吧娱乐后,通过微信绑定母亲的银行卡,在这家酒吧服务生的引导下,竟然在几个月时间内办会员卡买香槟消费了两万多元;2018年9月,南宁一名16岁高中女生去民歌湖柏菲酒吧喝酒,一晚消费5万多元。对于未成年人泡酒吧,该如何管?

  毫无疑问,未成年人的重要任务是学习,酒吧不是未成年人该光顾的地方,况且,酒吧鱼龙混杂,容易出事。不少青少年打架斗殴、吸毒犯罪等行为都是发生在酒吧这样的场所,显然,未成年人不适合光顾酒吧,不仅影响学习,而且酒精类饮料也会对未成年人的身体发育造成影响。从现实情况来看,一些酒吧并不拒绝未成年人,他们借口不好辨认,其实,对于酒吧来说,未成年人的消费能力并不低,只要有钱赚,且没有风险,恐怕是很难拒绝未成年人的,毕竟成年人和未成年人往往是一起的,将其拒绝门外,会影响到生意。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或者没有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标志的,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依法给予行政处罚。2006年国务院颁布的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歌舞娱乐场所不得接纳未成年人。虽然未成年人不能进入酒吧,但在现实中却找不到“主管部门”。无论是警察,还是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都觉得不属于自己管,既然大家推诿,找不到“主管部门”,未成年人泡酒吧是很难管理的。

  前不久公布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对向未成年出售烟酒的违法行为的监管处罚作了更为明确的规定,由原来的“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改为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或者拒不改正、多次违反的,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营业执照,可以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可规定再严厉,没有人查没有人管没有人处罚,也就等同于“废纸”。

  未成年人泡酒吧,显然不合适,这不仅会影响到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而且还不利于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这需要加以禁止,这一方面需要酒吧要果断拒绝未成年人,另一方面需要家长和学校加强教育。而对于酒吧来说,最有用的方法是增加惩罚,一旦查到有未成年人出入,轻则罚款,重则关门,重罚之下,酒吧也就会严把关了。未成年人泡酒吧不是小事,不该找不到“主管部门”,更不该处于“监管空白状态”,这是很危险的事。(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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