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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文明行为”就该用立法的形式来约束
http://www.scol.com.cn(2019-11-27 8:26:52)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胡建兵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公交地铁霸座、不礼让斑马线、高空抛物、遛狗不牵绳、机动车乱插队、公共空间乱堆杂物等不文明行为将依法规范,并受到相应惩处。25日上午,北京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提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11月25日《北京日报》)

  文明礼仪,强调的是“尊重为本”。想让别人尊敬你,首先就得尊敬人。礼仪实际上就是律己、敬人的一种行为规范,是表现对他人尊重和理解的过程和手段。北京市将立法处罚不文明行为,《条例草案》提出,本市将探索建立“文明行为激励回馈制度”,文明行为记录将有望与评比表彰、积分落户加分、住房和医疗保障等优惠政策挂钩。同时,将重点治理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共享单车乱停放、擅自泄露他人信息和隐私等6个领域24项不文明行为。对不文明者最高可处50万元的罚款。这些不文明行为和处罚措施,表面上看起来有点荷刻,但都是日常生活中经常碰到的,也是必须要处罚的,如果能做到这些,不仅可以内强个人素质、外塑城市形象,而且更能够润滑和改善人际关系。

  有人认为,一些人在一些场合出现一些不文明行为,那是个人的私事,这些事如果政府都要管,是不是管得太宽,强人所难。但我们国家是个“礼仪之邦”,讲文明、用礼仪,也是弘扬民族文化、展示民族精神的重要途径。我们身在社会中,身份、角色在不停地变化之中。我们有时会讨厌别人的不文明,但如果不注意小节,往往也会成为别人讨厌的对象。再说,北京市立法处罚不文明,广泛征求民众意见,充分听取民众意见的基础上制定,符合绝大多数民众意愿。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人们的精神需求层次和自我认知价值的越来越高,就越来越希望得到理解、受到尊重。毫无疑问,在当前的形势下,礼仪已不是个别行业、个别社会层次的需求,而是全民所需。使用电梯时不注意先下后上等旁人不喜欢,自己却很少意识到的问题,更能反映一个人的文明习惯,也是提升城市文明度的重要内容。正是这种日常生活中不太意识到的问题,通过立法的形式加以规范,给自己提醒,或者是相互提醒,从而使市民注意到这些“小节”。

  文明习惯的养成,既需要正面提倡引导,也需要对不文明行为进行有效的规制。北京用立法的形式处罚不文明行为,标志着北京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进入法治保障的新阶段,有了向不文明行为说“不”的法律武器,将有利于提高公民文明素质、促进文明行为、引领文明风尚。一旦法律形成,首先在机关单位,各级公务人员要带好头。特别是一些窗口单位,窗口工作人员更应模范地遵守。领导要给下属做好示范;家长要给子女做出示范;老师要给学生做好示范……如果我们每个人都能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那我们市民的精神面貌,必然会焕然一新,从而让人们生活在更加友好、宽容、关爱、温馨的社会氛围中。(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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