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府评论 >> 社会民生 >> 正文
读懂“梅姨”画像刷屏背后的民意焦虑
http://www.scol.com.cn(2019-11-19 13:31:50)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李红军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一张广东增城被拐9名儿童案件嫌疑人“梅姨”的图片,近日在网上热传。今天,公安机关辟谣称,网传“梅姨”第二张画像非官方发布。梅姨是否存在,“暂无其他证据印证”。警方的及时回应,一锤定音,以正视听。(《人民日报》11月19日)

  近下人贩子“梅姨”被刷屏,一时间引发了社会的高度关注。在此情形下公安机关紧急辟谣:网传“梅姨”第二张画像非官方发布。梅姨是否存在,“暂无其他证据印证”。关于人贩子“梅姨”的谣言戛然而止。

  人贩子“梅姨”是否存在似乎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一个人贩子何以会在坊间引起如此的轰动?是什么动因将公众的注意力转向了“梅姨”?在笔者看来,“梅姨”被刷屏恰恰折射了一种民意焦虑——对当下社会拐卖儿童犯罪的一种担忧。

  这些年随着公安机关打拐工作的深入进行,人贩子陷入了一种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的境地。但是平心而论,人贩子并没有因此而绝迹。相反在有些地方,人贩子仍然在变换花样拐卖人口,已成为一种社会之害,这一点毋庸置疑。由此判断,公众的担心并非多余,并非杞人忧天。

  近年来中央电视台播放的大型公益节目《等着我》收视率一直居高不下,很多观众看到那份久违的亲情重新回归,让人为之动容的同时,对那些贩卖人口的人贩子更是表现出一种空前的愤怒和谴责。从节目中可以看出,失散家庭中很多是由人贩子拐卖而酿出了家庭悲剧。我国刑法中有一项罪名叫拐卖人口罪,所谓的拐卖人口罪指以营利为目的,使用欺骗、利诱、胁迫等手段,拐骗贩卖人口的行为。拐卖人口罪在我国刑法中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的一种。

  读懂“梅姨”刷屏背后的民意焦虑。不管“梅姨”是否存在,多一些防范意识不可或缺。即便“梅姨”不存在,现实语境下“梅姨们”还是存在的,不可掉以轻心。有言道: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现实生活中的“梅姨们”并没有贴着人贩子的标签,人们很容易被一些居心叵测的人贩子的假面目所迷惑,只有时刻绷紧法律这根弦,时刻警醒自己,看管好孩子,才能不给人贩子以可乘之机。

  拐卖人口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在任何一个国家都为法律所不容。希望全社会都来关注“梅姨”刷屏背后的民意焦虑,采取有效措施,形成齐抓共管格局,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为人口平安营造一种健康的环境。可以说,能否做到这一点,直接考验着地方党委和政府的管理智慧和执政能力,也考验着公安机关的作为意识和作为能力。化解民意焦虑贵在筑牢安全防线,公安机关责无旁贷,全社会责无旁贷。(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相关评论:
      转载请务必注明文章来源及作者姓名    
    版权声明:
    1、天府评论所登载文稿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天府评论立场。
    2、作者投稿确系本人原创作品,严禁剽窃、转投他人作品,若由此引起任何法律纠纷,与天府评论无关。
    3、作者向天府评论投稿时,就已表明同意四川在线全权使用本稿件。
    4、欢迎网络媒体转载天府评论文章,转载时请注明来源及作者。
    5、欢迎传统媒体转载天府评论文章,请与编辑联系获取作者联系方式,并支付稿费与作者。
    6、传统媒体转载不支付作者稿费,网络媒体转载不注明来源及作者,天府评论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