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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发布通告不能缺少“责任编辑”
http://www.scol.com.cn(2019-11-7 8:07:22)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朱永华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安康市汉滨区一街道上张贴的《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心城区犬类管理的通告》被指出现20处错别字。其中,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写成《中华人民共物防疫法》,“犬只”写成“犬值”,“饲养犬只”写成“思想全职”,“防疫合格证”写成“防信合格证”等。除了错字、别字外,张贴在街边的《通告》上还存在一些语句不通顺和标点符号错误(据11月6日《澎湃新闻》)。  

  在人们对印象中,出自政府面对社会发布的通告,不仅措辞严谨,语气严肃,而且不允许出现常识性的错别字以及容易引起曲解的谬误。在对外发布的过程中,为避免出现这些问题,势必也会经过层层审核,确保万无一失。但看到安康市汉滨区对外公开发布的这项“犬类管理通告”,实在是让人大跌眼镜,短短数百字的通告内容,错别字居然多达20处,尤其是将“饲养犬只”写成“思想全职”,完全就是让人一头雾水。  

  据区政府工作人员表示,汉滨区政府网站上发布的《通告》原文中并无错误。很显然,出现这样多的错别字和语句不通顺问题,是在《通告》被打印制作成张贴画的过程中,由打字员采用“汉语拼音联想输入”软件再加上过于粗心所致。而且,就是这么“错别字连篇”用于张贴的政府通告,想必是街道办“连看都没看”就对外张贴发布。  

  事实上,政府对外张贴的各类通告以及宣传横幅等,出现类似明显错别字已经不是第一次,更不局限于安康市这家街道办。最终调查结果,问题大多都出在制作公司身上,原文基本都没有出现过明显错误。但反过来说,制作公司在制作印刷过程中,将原本不存在任何谬误的政府通告弄得错别字连篇,最后又堂而皇之的出现在公众视野,委托制作的政府相关部门就一点关系和责任都没有?  

  我们都知道,传统媒体在报纸“出炉”之前,每篇稿件和每个版面都有责任编辑,并且还有人反复校对,出现一处错别字,都被认为是“事故”,相关责任人都需要接受处罚。政府通告原文没有问题,制作公司打印疏忽也是在所难免,但委托制作的街道办或政府相关部门总不至于稿子一交就万事大吉吧,最起码应当与原文内容进行必要的校对。否者制作公司可以承担产品质量问题,对因通告错误给社会造成的不良影响,制作公司既无法承担也承担不了。  

  由此可见,“错别字连篇”的政府通告,问题虽然出在制作公司身上,但根源还是在街道办甚至是政府相关部门的责任缺失上。防范和避免再出现类似错误,不能局限于对“个案”的追究。在笔者看来,政府对外发布通告、宣传横幅以及各类制度规章等,也应该确定“责任编辑”,从制作到张贴发布,进行全过程的校对审核,出现与原文不符的各类错误,依规依纪对“责任编辑”严肃追究。否者,这样的荒唐错误还会出现,制作公司想替政府“背锅”也背不了。(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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