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太小不说,里面的核桃还有受潮的味道,这不坑人嘛!”近日,沈阳市民宋宁在刷小红书时看到什锦枣夹核桃的推荐,便买了两件4斤装礼盒,谁知收到货才发现是“三无产品”。报载,随着移动互联网的普及,直播、短视频等内容形式迎来爆发式增长,大批网红应运而生,网红带货这种低门槛、高回报的销售形式迅速赢得商家青睐。然而,虚假宣传骗消费者购买低劣产品、直播数据造假骗商家多给广告费等问题凸显。
近年来,一种新型消费业态——网红带货逐渐流行起来。所谓的网红带货,就是一些网红利用直播、短视频等新兴方式,积极推介某种商品,让粉丝们在一种“网红膜拜”的心理作用下,纷纷慷慨解囊购物。
然而,网红带货并非一片净土。有些网红在巨大利益的诱惑下越过道德边界,丧失做人操守,为一些名不副实的商家作虚假宣传;有些网红和商家串通一气“挂着羊头卖狗肉”,联袂坑害消费者;还有些网红,将一些根本不具备营业资质的企业大力推介出来。如此,经过一番商业运作和形象包装后,网红和商家各取所需,却苦了那些“崇拜”网红的粉丝,最后,当他们发现到手的货物与实际宣传大相径庭时,才惊觉上当受骗,但却为时已晚,更不知道如何去维权。
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网红带货的“坑”需要法治填平。监管部门要高度关注网红带货的产品信息,对产品“验明正身”,一旦发现名不副实的商品,绝不姑息和迁就;另一方面,要严惩不良网红。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对不听劝阻、执意发布虚假信息的网红挥以法律之拳,依照相关规定处罚,坚决不让这些人继续混迹于市,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事实上,只有在法治的保护之下,消费者才能更加多一些理性消费,少一些盲目跟风,不至于掉入无良网红和商家设下的陷阱。
网红经济,绝不是脱离法治轨道的炒作经济,对一些无良网红的违法之举,就应该及时祭出杀手锏,该取缔的取缔,该封杀的封杀。如此,网红经济才会沿着健康有序的轨道发展,而不是相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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