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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货车超载”别遗忘“车辆改装”企业
http://www.scol.com.cn(2019-10-14 7:58:35)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郭元鹏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10月12日上午,随着312国道锡港路南北方向地面交通恢复,无锡高架桥侧翻事故现场救援抢险基本告一段落。目前,相关事故调查工作全面展开,肇事驾驶员、车主、运输企业法人代表以及货物装载码头主要负责人和管理人员等多人,已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10月13日《新华网》)

  无锡高架桥侧翻事故造成3死2伤,事故到底是什么原因造成的?目前的初步结果是“货车超载”造成的。肇事卡车当时共运输6个金属卷板,每个金属卷板重达28.5吨,加上自身车体重量,合重超过170吨,而它核载只有30多吨,属于严重超载。对于这个初步结果,我们是没有异议的。但想追问的是:核载30吨的货车何以能装了这么多货物?

  目前,没有更加详细的通报,这辆货车有没有经过“车辆改装”还不得而知。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一般情况而言,能够实现“严重超载”的车辆,多数会是实施了“违法改装”的车辆。笔者认识一些运输企业的老板,获悉的情况是,这些运输企业的车辆之所以能够实现“严重超载”,都对自己的货车进行了改装,也就是说,当初的“原装货车”是不能实现“严重超载”的,实现“严重超载”主要依靠的是对货车的车厢进行改装,通过汽车维修企业、车厢加工企业实施了“车厢加高”和“车厢加宽”。

  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任何货车都是不允许突破安全标准进行“改装车厢”的,而事实上是,一些汽车维修企业、车厢加工企业,为了自身的利益,在帮助货车车主进行违法改装,只要给钱,让改成什么样子就改成什么样子。于是乎,核载30吨的货车,也就能“装满100吨货物”了。

  遇到“改装车厢”的货车,执法部门往往都是惩罚驾驶员,惩罚车老板,而却很少有追究“改装企业”责任的。其实,这样的执法是“半拉子执法”、“片段式执法”。固然,“货车改装”是车主要求的,“严重超载”车辆是驾驶员驾驶的。可是,如果没有这些企业的“帮助改装”也就不至于出现“严重超载”。

  笔者以为,治理货车超载应该多做些事情,在打击驾驶员的同时,在惩罚车主的同时,还应该顺着“严重超载”的线索,找到背后“改装车辆”的企业,让他们同样付出惨痛的代价。当所有汽车维修企业、车厢加工企业都不敢“违法改装”了,“严重超载”也就不至于一而再再而三的出现了。

  从一个层面来说,恰恰是汽车维修企业、车厢加工企业的“违法改装”在助纣为虐。(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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