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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执法方式值得尝试
http://www.scol.com.cn(2019-9-12 13:53:19)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刘天放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9月11日,天府早报记者从成都市交管局获悉,成都交警将于9月12日至12月20日依托“蓉e行”平台,开展为期一百天的“学法规、强意识、快处理、除隐患”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系列活动。(9月12日四川在线)

  本次宣传教育活动是成都交警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执法理念,以民意为导向,依托“蓉e行”平台创新推出交通违法处理“学习减分”新模式后,纵深推进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的一次新探索和新实践。当前,一些地方的交警部门不断出台人性化执法措施,以做到“宽严相济”,尝试轻微违章以教育为主,有些还采取了“优驾自动容错”的执法模式。

  毫无疑问,成都交警推出的这种执法方式,是遵循“依法实施、便民惠民、共建共享”的原则,是想通过一百天专项学习教育活动,让人们积极参加道路交通安全学习教育或交通安全公益活动,不断提升交通参与者守法出行、文明出行、安全出行意识,以达到“多参与、受教育,奖积分、减记分,消违法、除隐患”的目的。

  其实,处罚违章不是目的,而是倒逼违章者今后自觉遵守交规,只要这个目的达到了,处罚的目的才算达到。对于执法者来说,相对于铁面无私,“柔情似水”的难度显然更大,因为这意味着更多付出,也正因为如此,才愈发显得弥足珍贵。从这种意义上说,人性化的法治更有威信、更有魅力、更有说服力。

  随着以人为本、和谐执法的理念不断深入人心,人民群众对执法机关人性化执法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而“处罚与教育相结合”作为一种人性化的执法方式,正逐步渗透到社会的各个方面,以及执法的全过程。这样做不仅体现了执法人员和当事人之间的良性互动,也诠释了“执法就是服务”的内涵。如果交警部门能把人性化执法做得更好,无疑更容易赢得群众好评,以实现规则、道德乃至法律意识的感召。

  当然,像成都交警的这种人性化执法,尚处在不断探索之中。而无论如何,制定交通法规的目的,是为了让人们遵守,以交通更有序、更和谐、更畅通。在惩罚交通违法行为的同时,也要教育违法者今后不再犯法,这才是根本目的。由此,“处罚与教育相结合”这种更人性化的执法方式值得尝试。古人云“攻心为上”,而依托“蓉e行”平台的这种执法方式,即是在严格执法与人性化执法之间,试图找到平衡的一种方式。(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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