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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利店试卖乙类非处方药具有综合效应
http://www.scol.com.cn(2019-9-18 7:56:16)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堂吉伟德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北京部分连锁便利店开始售卖感冒药、退烧贴、体温计、血压计等常用药品和医疗器械,墙上还贴有药品经营许可证、购药提示等。昨天,记者从北京市药监局获悉,通过明确政策支持、简化行政审批,今年北京已有58家便利店取得销售乙类非处方药和二类医疗器械相关资质。(9月17日《北京青年报》)

  药品分为处方药和非处方药,从字面上理解,处方药是必须经过专业的医生处方之后才能购买的药品,而非处方药则不需要医师处方,消费者可以自行判断、购买和使用的药品。其中非处方药又分为甲类和乙类,甲类非处方药的标志是红色,乙类是绿色。基于安全性等综合因素的考量,甲类非处方药须在药店由执业药师或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乙类非处方药由于安全性极高,无需医师或药师的指导就可以购买和使用。

  非处方药主要包括感冒药、止咳药、镇痛药、助消化药、抗胃酸药、维生素类、驱虫药、滋补药、通便药、外用药、避孕药、护肤药等,具有安全、有效、方便、质量稳定。经过长期的观察和评估,甲类处方药可以转为乙类非处方药,而且非处方药经过几年的再评估,也会不断的推陈出新,进行产品的扩容、升级与替换。非处方药尤其是乙类非处方药数量庞大,在药品零售市场上占据主体,如板蓝根、电子血压计、医用防护口罩等常见的药械,其销售渠道的畅通与便利性,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也是对便民诉求的积极回应。

  《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经省级药品管理部门或者其授权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批准的除药品经营单位以外的普通商业企业,如超市、商店、宾馆可以销售乙类非处方药,从业人员经过短期培训取得上岗证即可。在具体实践中,各地对于普通商业企业从事乙类非处方药都采取较为谨慎的态度,从事乙类非处方药销售的商业企业数量并不多,在整个行业中占比较低,远远没有形成规模效应,也无法真正满足就近、便民的需要。

  便利店试卖乙类非处方药的背景, 是2018年北京市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便利店发展的若干措施》,允许连锁便利店按有关标准申请零售经营乙类非处方药。数据显示,2017年北京药品零售市场总规模约为105亿元(含非处方药),但零售药店却仅有5000余家,远远无法实现细胞延伸,解决购买“最后一公里“的问题。让公众在小区或者社区就能购到常规需要的药品,不能仅靠药品经营单位的扩容,而应当结合便利店等载体做到“一体两用”,如此既可以减少药品销售专业店的数量,又可以增加便利店的经营范围,让便利店的赢利能力更强。

  2017年北京便利店数量约为1500家左右,根据相关规划,未来三年,全市连锁便利店门店数量将达到6000家以上,原则上实现每个社区有两个连锁便利店的目标。如果能够做到一个社区有一个或者更多便民店,都能获得销售乙类非处方药的资格,则“足不出社区”的便民诉求就会得到满足,“购药更便利”的目标会得已实现。更为重要的是,普通商业企业包括便利店参与乙类非处方药的销售,能与一般的药店形成相对性竞争,对于提高整个药品零售行业的服务质量和水平,激活源头竞争更好的惠民便民,都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放宽售药要求,可以让药品管理宽严相济、尊重专业的原则得到更好的体现,58家便利店试点卖乙类非处方药的先行先试,也能形成杠杆撬动与样本示范的作用,激发管理层面的思路转变与市场的连动效应。之前,其他一些地方也采取了类似的措施,但实际效果远未达到预期,与政策推行的深度与广度有很大的关系。北京药品销售新政出台之后,有望形成龙头效应并促进药店的分级管理真正推开,为药品销售市场的渠道丰富与方式转变提供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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