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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元买平板?虚假刷单吃相难看
http://www.scol.com.cn(2019-9-12 11:17:16)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严奇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日前,多位消费者向澎湃质量报告投诉平台反映,几天前,他们参加天猫“韩众曼诺蒂专卖店”推出的25.1元抢购某品牌平板电脑的活动,岂料付款购买后,收到的却是一包纸巾。淘宝天猫消费者热线称,倘若情况属实,平台将认定为刷单行为。(澎湃新闻9月11日)

  事实上,25.1元的抢购价与该品牌平板电脑网上售价相差约10倍,一台平板电脑的生产成本恐怕也没那么低。“买平板给纸巾”想必是该专卖店不愿承担销售成本,刻意忽悠消费者的结果。且这样的“忽悠”并不是刷单那么简单,其背后的欺诈思维值得深究。

  首先,不难猜想“买平板给纸巾”的目的。即是为了通过低价,吸引消费者支付,同时安排部分“自己人抢单”,进而提高商品销量、降低平均价格,提高店铺评分。而通过物流将纸巾发出,不过是为了规避平台系统的技术检查,企图蒙混过关。

  依照天猫网的《虚假交易的规则及实施细则》中对“虚假交易”的定义,“买平板给纸巾”是明显的“刷单行为”。之所以出现有消费者抢购得手的窘态,则是因为商家低估了部分消费者的抢购热情,在“内部刷单”过程中被消费者发现并抢购。

  其次,可能有人会说:“天上不会掉馅饼,低价买平板本身就不靠谱,消费者也有责任。”然而,根据《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经营者实行明码标价,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价格法律、法规。”

  标价25.1元,消费者支付后,商家就应该提供相应的平板电脑。用纸巾替代看上去“一分钱一分货,不让卖家吃亏”。可实际上卖家却违反了法律规定,违背了商界最基本的“契约精神”。这不是“亏不亏本”的问题,而是“守不守信”的问题。

  再者,根据《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不得在销售的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用纸巾充当平板电脑不只是“以假充真”,而是将消费者的信任弃之如敝履,是赤裸裸的欺诈行为。

  也许该专卖店起初认为,倘若被发现,也不过是按“刷单”惩处,不会严重影响店铺整体生意。可事实上,随着电商经济的发展,消费者依法维权的意识越来也高。如此低劣的欺诈行为,不是以“25元是定金”等理由能蒙混过关的。

  如果这类刷单行为没有得到纠治,很难想象会有多少不法商家纷纷效仿。届时,将会有多少“低价抢购”将会沦为“欺诈由头”,正常的商业促销活动难以在“无信”的氛围下进行。

  买卖当以“以诚立人,以信兴业。”任何背起诚信准则,背弃法律规定的行为,都应该受到法律和道德的惩罚。希望电商平台能建立更完善和细致的监控措施,堵住“刷单漏洞”。同时,也希望有关部门加大监管力度,呼吁消费者主动维权,莫让不法不诚行为得以泛滥。(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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