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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人半小时最低赔200元”倒逼电梯安全监管升级
http://www.scol.com.cn(2019-9-9 8:24:54)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郭元鹏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日前,为解决电梯安全监管难题,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在全省范围内推进“保险+服务”新模式应用,制定出台了全省电梯责任保险和“保险+服务”工作实施指导意见。其中规定: 电梯困人半小时每人最低赔200元。(9月8日 《都市晨报》)

  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在全省范围内推行的“电梯安全管理新规”有着诸多亮点,而其中最大的亮点则在于“今后电梯困人”不能仅仅是说声对不起了,不能仅仅是积极维修电梯了,只要有人员被困在电梯里,就得付出代价。“困人不白困”是对电梯安全管理升级的倒逼,而“被困了不白困”则维护了市民的权益。

  根据这个指导意见,每台电梯乘客困梯时间超过(含)30分钟且在1小时之内,赔偿额度不得低于200元;超过1小时且在1.5小时之内,每人赔偿额度不得低于300元;超过1.5小时且在2小时之内,每人赔偿额度不得低于400元;超过2小时以上的,每人赔偿额度不得低于500元。乘客困梯造成延误高考、中考或资格考试的,每人赔偿额度分别不得低于3万元、1万元、0.3万元。

  现实生活中,“被困电梯”是一种常见的现象。笔者居住的是一个新小区,可是即便是这样的新小区,发生“被困电梯”的现象也不稀奇。新小区里的电梯设备都是新安装的,按说电梯的性能是最好的时候,老旧小区的“老电梯困人”也就更不需要说了。每一次出现“电梯困人”的时候,责任部门都是积极救援,都是火急火燎的维修,此后就是说上一句对不起,很少有市民因此获得补偿的。

  那么,“被困电梯”难道就该是市民承担的风险吗?难道真的就得是市民不能避免的一场惊魂吗?无论被困的原因是什么造成的,对于市民来说都是一次精神和身体上的伤害。孩子会哇哇大哭,老人会心有余悸,即便是中青年人也会是胆战心惊。这种伤害是应该获得补偿的,不能只是“被伤害了身体住院了”才给予补偿。因此,山东的“电梯管理新规定”是具有导向意义的。

  “被困电梯每个人最低可获得200元补偿”是一种责任的倒逼。一个是,对于电梯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来说,能够起到责任心的唤醒,倒逼他们购买安全保险,从而维护市民的最大权益;一个是,能够提升安全管理标准,加强电梯的安全管理,加强电梯的日常维护和保养。这样一来,就能尽可能减少“被困电梯”事故的发生。

  电梯是一种机器,是机器都有发生危险的可能。但是,尽量降低风险并非不能做到,关键在于加强日常的监督管理。无疑,“困人半小时最低赔200元”,是为电梯安全管理通上了电,“带电的监管”才能 减少“电梯的隐患”。 “困人半小时最低赔200元”,倒逼电梯安全监管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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