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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戒教育需要家校互信为基础
http://www.scol.com.cn(2019-9-14 8:19:02)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朱永华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伤心、纠结、困惑。8月26日,办理离职手续后,35岁的沈阳女教师陈媛在学校班主任工作群里发了一段长长的文字。“让我放弃教育的良知,我还不如个点读机……”去年12月,她因学生花钱雇他人代写作业,罚其抄写30遍,家长以“变相体罚”为由状告到区教育局。学校对她停薪留职,并要求她向学生道歉(据9月13日《工人日报》)。  

  按说,国家已经出台《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明确提出教师拥有教育惩戒权,对于不遵守纪律的“熊孩子”,老师应该大胆行使教育惩戒权。但事实上因为只有“尚方宝剑”而无具体“使用说明”,老师依然对惩戒学生噤若寒蝉。再加上某些家长过于“护犊子”,只要孩子在学校受到老师惩戒,马上就以“体罚学生”为由跟老师或学校过不去,甚至会向教育主管部门投诉举报,而学校为息事宁人通常只会处罚涉事老师,让老师不能不小心翼翼。  

  大凡上点岁数或有农村中小学经历的都有体会,家长只要见到孩子的老师,都会说一句“孩子不听话,照屁股只管踢”,尽管很少有老师这样做,但折射出的却是家长对老师的高度信任。尤其是当哪位家长听说自己孩子在学校受到老师惩戒后,非但不会去学校“闹事”,找老师“讨说法”,反而会把孩子再“教训”一通,然后领着孩子到学校跟老师道歉。要说惩戒学生最“残忍”的莫过于封建时代的私塾先生,一把戒尺不仅承载了训教的全部,更把“教不严、师之惰”作为一种责任延续下来。  

  很显然,对于某些调皮捣蛋的“熊孩子”,无论采用好言相劝还是所谓的“赞扬教育”,都很难收到所希望的积极效果,唯有及早施以相应的惩戒,才能促使其遵守规则。正如坊间那句俗话“从小偷针、长大偷金”,如果不通过惩戒教育让孩子走正道,一旦形成某种不良习惯甚至“恶习”,成人后必然会酿成更大灾祸。  

  需要看到的是,老师不敢轻易对学生实施惩戒教育,除了惩戒的边界模糊,让教育惩戒与“体罚”极易混淆之外,关键还是家校之间尤其是家长与老师之间彼此缺乏信任。家长不能客观正确理解老师的惩戒教育方式,一旦自己孩子受到老师的批评乃至责罚,总是想当然的认为老师是“别有用心”,轻则找老师麻烦,重则成为“校闹”,就如同沈阳女教师陈媛所遭遇的这样,原本只是出于惩戒班里的不良风气,罚一位学生抄写作业30遍,却被家长以“变相体罚”为由纠缠不休,而学校为了息事宁人,又不能为保护老师正常行使惩戒权力持坚决态度,以至于最后所有责任都由陈老师一人承担。在这样的尴尬现实面前,老师为明哲保身,也只能放弃惩戒。  

  由此可以看出,面对课堂上的某些“熊孩子”,无论惩戒教育的“说明书”如何具体,缺少家校之间尤其是家长和老师之间的高度互信为基础,老师都不敢轻易“亮剑”。而互信的建立更需要有良好的沟通,因此,对于需要进行惩戒教育的学生,老师不妨首先与家长进行“合谋”,能够取得家长的理解与信任,实施惩戒教育自然也就顺理成章无后顾之忧了。(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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