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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达爱国情怀的同时别忘了呵护国旗国徽
http://www.scol.com.cn(2019-9-26 13:57:24)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曲征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老板娘,今天国旗能有多少量?我全都要。”来自河南的采购商王哥,最近这两个月每天都在义乌国际商贸城三区二楼转悠,为的是采购国旗。国庆节临近,国旗、灯笼、徽章等相关产品迎来销售旺季。记者看到,一些披上了“中国红”的小商品,都摆在各家商铺最突出的货架上,而且销量同比猛增。(9月24日《钱江晚报》)

  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的大型活动即将开始,这个时候也成为广大人民群众表达爱国情怀的一个美好契机。尤其是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人们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对于祖国那份依恋、自豪的感情也日益增强,这种感情确实需要一个表达、发泄的方式与渠道。

  表达爱国情怀有许多方式,一些人通过挥毫泼墨来表达,一些人通过抒写爱国征文来表达,一些人通过高歌一曲《我和我的祖国》来表达,而绝大多数人则在此基础上,再通过购买与爱国情怀相关的国旗、灯笼、徽章、国旗“脸贴”等等来表达爱国情怀。所以最近在各地都出现了一个令人动容的景象:不仅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竖起红彤彤的国旗、悬挂红彤彤的灯笼,大街小巷一片“红”,而且许多家庭自发地购买国旗(尤其是小型国旗)、徽章(包括国徽图案)以及国旗“脸贴”。这种红红火火的节日喜庆氛围,充分展现出人们对祖国的热爱以及满满的家国情怀。

  不过,在国旗、灯笼、徽章等相关产品迎来销售旺季的时刻,笔者认为,还应该关注对于国旗、国徽等等象征国家尊严的物品的呵护与今后的储藏、管理问题。一方面,国旗、徽章热销,需防止不良商家钻空子、挣黑钱。依照规定,国旗有非常严格的生产要求,生产厂家要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才能生产。而在举国欢庆的当口,说不定个别厂商会浑水摸鱼,私自生产不合要求的国旗等产品。这就需要监管部门加强监管,防止不良商家钻空子。

  另一方面,面对大街小巷国旗招展、几乎人人手中一面小国旗的状况,必须防止国旗、国徽遭受毁损、涂划、玷污甚至践踏、焚毁。我国《国旗法》规定,每个公民和组织,都应当尊重和爱护国旗。《国徽法》也规定,一切组织和公民,都应当尊重和爱护国徽。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罪的决定》指出,在公众场合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的,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当然,损毁行为可能是无意之举,尤其是在人们集会庆祝的氛围之下,说不定手中的国旗就会被挤掉,然后被踩在脚下,而集会之后,一些小朋友会无意之中将小国旗顺手一丢不再过问,这些行为都与爱国情怀背道而驰,所以要力求避免。

  除了国庆期间关注国旗、国徽的呵护之外,国庆结束之后,如何安全存储这些爱国物品也值得关注。大街小巷的国旗等物品,一般由机关单位存储管理,相信他们会依规而行,最令人不放心的,还是一些家庭尤其是第一次购买国旗的家庭如何存储的问题。从往年情况来看,一些家庭将国旗收藏起来以待来年再用,一些家庭将小型国旗插在客厅里显眼的地方,这些做法都值得借鉴。最不应该的,是丢弃国旗或者将国旗胡乱置于风吹日晒之地,颜色淡了也不管,旗面破了也不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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