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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怀孕状告外卖小哥?诉讼权利不该被滥用
http://www.scol.com.cn(2019-9-24 8:13:47)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严奇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近日,新晚报报道了一起趣闻,引发网友热议。某日晚,江苏徐州的苏小姐(化名),与男友准备发生关系前,在外卖平台上下单购买安全套。想不到,事后,外卖小哥才将安全套送到,而此时已超出预计时间8分钟。一个月后苏小姐发现自己怀孕,回想上个月只有那次没有采取安全措施,于是决定起诉外卖小哥。

  说实话,如此“画风清奇”的脑回路实在少见。事实上,外卖小哥并不需要为苏小姐的怀孕承担直接或间接的责任。滥用起诉权力的行为,只能彰显自己的无知与可笑。

  首先,从科学的角度看,戴安全套避孕的成功避孕率是95%至98%。换而言之,带安全套并不能绝对避免怀孕。苏小姐怎么就确定,意外怀孕是外卖小哥“送慢了”的责任?而不是避孕套本身避孕水平不强,或者是自己的使用方式错误,导致意外怀孕。

  其次,“只有那次没有采取安全措施”恐怕是苏小姐的一面之词。苏小姐从外卖平台购买安全套至今,已经过了一个月。一个月中,女性受孕日不只有一两天。时间过了那么久,谁能保证中间是否有其他的“意外”,导致苏小姐受孕?

  再次,人类不是“由下半身主导大脑”的动物。作为具有行为能力的成年人,明知意外怀孕可能会对自己的事业与生活造成不小影响,为什么不能“忍”上几分钟?既然选择“一往无前”“奋不顾身”,就应该主动承担相应的后果。

  《民事诉讼法》第64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即“谁主张,谁举证。”苏小姐若想起诉外卖小哥,必须得拿出实质性的证据,向法庭证明,“安全套没有质量问题”“自己的使用方式正确”“自己必须按时按点与男友发生性关系”,最后必须得证明,导致自己意外怀孕的唯一原因就是“外卖小哥没有将安全套按平台预计时间送达”。

  说到底,苏小姐起诉外卖小哥的根本原因,不是安全套送慢了,而是自己不愿承担意外怀孕的责任。面对突如其来的变故,不得不依靠“乱起诉”发泄心中的不满。外卖小哥作为提供服务的“弱势群体”,也就成了被发泄的对象。

  也许有人会说,面对苏小姐的无理取闹,旁人笑一笑也就罢了。可事实上,先不论有心人是否会借机挑唆攻击外卖平台,在“既开放又封闭”的网络环境下,还有不少人对外卖小哥抱持恶意的眼光。所以,即便是外卖小哥毫无责任,也会因为舆论关注,而承担不小的压力。

  诚然,“喜当妈”并非所有人都能接受,可是自己有困难也不是攻击他人的理由。恶意起诉外卖小哥,既是对新生命的不尊重,又是对男友和自己的不尊重,还是对法律的不尊重。法律不是恶意发泄私人怨恨的工具,滥用法律资源不会得到社会的认可。希望有关部门和媒体能加大宣传力度,批评此类行为,莫让无辜群体因此蒙上厄运。 (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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