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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由短视频宣传自救意识挺好
http://www.scol.com.cn(2019-9-23 7:47:10)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严奇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近日,一段“民警神操作应对歹徒”的视频走红网络。这段辽宁盘锦网警发布的普法小视频中,“坏人”用胳膊锁住了民警的脖子,只见迅速插入裤兜掏出打火机,烧“坏人”的胳膊肘。民警称,这段小视频想传达的信息是,遇到危险时,大家可以利用身边一切可以利用的物体来脱险。(新京报9月22日)

  网警用生动有趣的短视频,宣传简单实在的自救技巧,在搞笑卖萌的同时,引动观众对公共安全的关注,效果必定十分明显。俗话说“上帝只救自救之人”,人若不愿自救,谁都无法救他。事实上,宣传自救意识,比宣传自救技巧更为重要。通过短视频,告诉民众“自救不难”,其中思维值得点赞。

  不可否认,在公安机关的大力打击下,近几年的公共安全事件呈现下滑的态势,被“坏人”挟持的新闻事件较之往年减少不少。与此同时,民众的自救意识相对滞后情况依然突出。在不少挟持事件中,“人质”往往会因为恐惧、紧张、焦虑失去判断力与自救意识,既增加了自身的遇害风险,又增加了警方的施救难度。

  事实上,不是当事人不愿自救,而是不知道如何自救。当危险来临之时,总会因为“措手不及”,失去最佳的自救机会。通过大众媒体,宣传简单实用的自救方式,为民众展开自救提供了借鉴,能有效提高民众的反应力,缩短与危险人物、危险动作、危险事件的距离,降低遇害的可能性。网警宣传自救技巧,就是在“危险”与“行动”之间搭起了一条“安全意识”的桥梁。

  前段时间,有地方公安机关,推出了一条“遇到坏人就逃跑”的短视频。虽然一反“见危险就上”的警方常态,可却也得到不少民众的支持,公共安全短视频的教育引导作用,由此可见。

  公安机关推出此类短视频,最重要的意义不是提供自救方法,而是告诉民众,自救并不困难,只要有自救的意识,配合上自救的勇气,随手之物都是自救的武器,任何“危险人物”都是不堪一击的纸老虎。当此类意识植入社会安全氛围当中,想必公共安全事件也会少很多。

  推广具有提高自救意识的短视频,关键在于查找民众安全意识中的误区。区别于一般影视节目,将被挟持者当作主角,用“反常态”“无厘头”“贴近生活实际”的自救措施,化解民众展开自救的恐惧感,将自救意识藏在生动有趣的视频内容当中,一步一步植入民众脑海里面。

  古人云:“杜渐防萌,则凶妖消灭,害除福凑矣。”面向未来,希望更多的公安机关能结合自身的工作内容,推出更多更有创意的自救短视频,将公共安全意识不断传播下去。(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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