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府评论 >> 社会民生 >> 正文
谨防“有偿救援”沦为“漫天要价”
http://www.scol.com.cn(2019-9-16 7:52:41)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李红军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绕过售票处,穿过铁丝网,来安徽黄山风景区游玩的王某某没有想到,这两步“操作”后,自己卡在了悬崖峭壁上,进退两难。经历了7个小时的紧张搜救,王某某脱离了险境,为自己的“任性”付出了3000多元的救援费。(《法制日报》9月15日)

  近年来,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节假日的增多,外出旅游渐成时尚。的确,节假日约上三五好友一同外出旅游,既提升了眼界,开阔了视野,又增强了朋友间的感情,的确受益多多。值得人们注意的是,当下社会语境下,有些驴友外出旅游任性得很,有的抱着冒险与探险的心理,擅闯禁区,结果途中遇险,不得不求助社会救援。

  诚然,“有偿救援”对遏制任性旅游确实会起到一种警醒和制约作用。目前许多地方根据旅游法相继制定了适合本地地域特色的救援管理办法。这些地方法规的实施,也确实成为任性旅游的一根缰绳。驴友任性就要为此买单,这点毫无疑问。但是“有偿救援”并不等于“天价救援”。如果“有偿救援”漫天要价,无疑也是对旅游者合法权益的一种侵害。

  防止“有偿救援”成为“天价救援”,有关部门追偿时的“明白账”至关重要。对任性旅游者追偿时要开具详细清单,“有偿救援”里包含哪些部分,人工成本多少,机械成本多少,分摊比例多少等,要向游客讲清楚,不能囫囵吞枣来个“一口价”。驴友任性旅游固然有错,但是漫天要价同样不可取。“有偿救援”作为一种管理手段,目的在于让旅游者心有戒尺,敬畏法律,走好旅游景区的“每一步”。惩罚不是目的,教育他们依法旅游才是目的。如果“有偿救援”成为“天价救援”则与“有偿救援”的初衷南辕北辙。

  谨防“有偿救援”沦为“漫天要价”,一方面监管不能缺位。监管部门要对开具出的“有偿救援”清单进行审查,一一进行厘清,坚决剔除那些不属于游客承担的费用,只有交出“明白账”,受到处罚的游客才会心悦诚服;另一方面,作为游客要积极申诉自己的权利主张,对“天价救援”勇敢地说“不”。自己任性旅游承担“有偿救援”无可厚非,但是绝不能让“有偿救援”成为敲诈勒索的工具。市场经济是一种法治经济,绝不是随心所欲的漫天要价经济。这几年高速路“有偿救援”屡屡受到百姓诟病,究其原因,就在于收费无尺度,漫天要价成常态。媒体曾经报道,高速路上拖一辆车所付出的拖车费竟然高达上万元,景区里的“有偿救援”也需要防止这种情况的发生。

  眼下中秋节已过,国庆节即将来临。初秋时节,秋高气爽,是人们外出旅游的好时机。在此奉劝人们,外出旅游要“守法”,别去付出一些无谓的代价;同时也奉劝我们的救援机构,“有偿救援”要于法有据,谨防“有偿救援”沦为“漫天要价”。(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相关评论:
  转载请务必注明文章来源及作者姓名    
版权声明:
1、天府评论所登载文稿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天府评论立场。
2、作者投稿确系本人原创作品,严禁剽窃、转投他人作品,若由此引起任何法律纠纷,与天府评论无关。
3、作者向天府评论投稿时,就已表明同意四川在线全权使用本稿件。
4、欢迎网络媒体转载天府评论文章,转载时请注明来源及作者。
5、欢迎传统媒体转载天府评论文章,请与编辑联系获取作者联系方式,并支付稿费与作者。
6、传统媒体转载不支付作者稿费,网络媒体转载不注明来源及作者,天府评论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