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次失信不能上高速”。9月10日,一辆从北仑小港上高速的货车走沈海高速南连接线,准备在观海卫下高速。结果因为超限,司机在高速收费站收到一张《违法告知单》,执法人员警告:若累计三次违法不处理,货车将在进入高速收费站前被劝返,不能上高速了。这两个月来,有些货车司机就吃到过这样的“闭门羹”。截至目前,宁波市高速路政大队通过浙江省系统办结违法超限案件1955件,在市交通局外网公示违法失信车辆1112辆。(9月11日《现代金报》)
随着浙江省高速公路非现场执法平台系统与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系统计重数据互联互通,7月1日起,浙江省全面启动高速公路“违法失信清单”管理。具体来说,3次及以上被列入高速公路“违法失信清单”的超限超载货运车辆一旦行驶到高速公路收费站,就会被劝返,禁止通行。
有人说,这样的处罚是不是狠了点?虽然这些车辆的驾驶员属于失信行为,但是,“车子已经来到高速公路了”,却硬生生的不准进入,有点不人性化,而且会增加车辆的往返费用。还有的人说“以往超载了”并不意味着“这次也超载了”。“超载的时候”不能进入,“不超载的时候”也不能进入,不是太教条了吗?
其实,为了生命的安全,为了交通的安全,处罚违法驾驶行为不妨再狠点,处罚的狠点不是为了“与驾驶员过不去”,而是“与安全隐患过不去”,就是要让违法驾驶车辆的人,就是要让失信社会的人,无路可走。
随着企业的发展,运输业越来越繁荣了,这是经济发展带来的利好。然而,现实生活里,一些货车驾驶员,一些货车的车主,为了自己的利益,不惜铤而走险,一个个“超载王”出现了,有的货车装运的货物是“本身法定承运量”的一倍还多,能拉10吨的拉了20吨,能拉20吨的拉了40吨。以往遇到这种情况的时候,能够处理的手段不过这样几种:要么,交钱之后就放行了;要么批评教育之后把罚款交了。这种处理方式,虽然也让车主和驾驶员害怕,但是为了自己的利益,他们宁愿接受“罚款放行”的处理方式,也就有了一个又一个的“超载车辆”,一直就是靠“超载运输”获取利益的。
货车的超载带来的危害是不言而喻的,尤其是在高速公路上,一旦发生事故就会是惨痛的。有数据显示,在高速公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货车超载导致的比例不断走高。因此,“三次失信不能上高速”是责任心的苏醒,这是对其他车辆的关爱,也是对货车车主和驾驶员的关爱。
“三次失信不能上高速”,让失信者无路可走挺好的,这种管理模式值得在全国推广。(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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