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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查“恶意举报”,让脏水无处可泼
http://www.scol.com.cn(2019-9-5 14:08:07)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郭元鹏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消息,日前,天津市纪委监委出台《天津市纪检监察机关处置恶意举报行为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规范信访举报秩序,及时为受到恶意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激励广大党员干部担当作为。(9月4日《人民网》)

  随着反腐倡廉的深入,随着惩处利剑的严厉,随着举报渠道的畅通,眼下“勇敢的举报者”越来越多。这是一件好事,我们就是要把监督干部的权力交给百姓,就是要把权力的运行置于阳光下。然而,也不得不承认的是:面对反腐倡廉的良好态势,出现了“歪风邪气”,那就是恶意举报。

  恶意举报具体来说有这样几种情况:一种是打击报复,在诉求没有得到满足情况下,用恶意举报方式泄私愤;一种是举报威胁,逼迫手中拥有权力的官员为自己做事情;一种是捕风捉影,根本没有举报的线索,都是道听途说的,都是合理想象的,都是自己杜撰的。

  恶意举报带来的危害巨大。一些干部原本是优秀的干部,他们兢兢业业,他们任劳任怨,他们遵纪守法,他们回绝利诱。可是,就是这样的“好干部”却在舆论场上成了“坏干部”,一封封举报信让“好干部”人人自危。在这样的恶性生态之下,“好干部”也不能做事了,“好干部”也畏手畏脚了,“好干部”也胆战心惊了。恶意举报成为了事业发展的绊脚石。

  天津市出台的《办法》适用于在受理信访举报,开展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工作中对恶意举报行为的处置,明确了依纪依法、实事求是,审慎从严、不枉不纵,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严格程序、及时澄清等原则。其实,这个新的规定就是要给“好干部”更加宽广的空间,让他们不再担惊受怕,让他们不再畏手畏脚,让他们能够有更多精力发展事业,造福百姓。

  这个新规定的最大亮点是“倒查恶意举报行为”。在接到举报之后,如果查实是“好干部”,在公开发布证明的同时,将启动“倒查恶意举报程序”,对存在匿名、多头、重复等恶意举报行为的,以及内容严重失实,确为打击报复、诬告陷害、造谣传谣、恶意中伤干部等恶意举报的,进行严厉打击。

  让好人不再遭遇恶意举报,让恶意举报没有市场,才是法治社会公平的要义。我们要严厉打击“坏干部”,这是纯洁干部队伍的需要。但是,我们也需要保护“好干部”,不让他们委曲求全,不让他们背负心灵的负累。因此,“倒查恶意举报”制度的建立是个好的开始。

  以往,对于恶意举报,我们往往习惯于说“清者自清、浊者自浊”。这种说法其实是一种尴尬。倒查“恶意举报”,必须让“泼脏水者”付出代价,维护正义要敢当包青天。(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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