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壮丽70年四川民主法治显初心
http://www.scol.com.cn(2019-9-11 14:11:08)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张闲语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新中国成立70年来,四川全面加强民主法治建设,切实把治蜀兴川各项事业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全省“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良序总体形成。(9月11日《四川日报》)

  如果说治蜀兴川是一篇动人的乐章,那么民主法治就是主旋律。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在新中国成立70年来,四川始终把以人为本作为了民主法治建设的初心,无论是开门立法,还是聚焦民生痛点修法立法,或者是突出创新的探索实践,都始终坚守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仅为治蜀兴川提供了强大的法治保障,而且汇聚了社会合力,为四川经济社会跨越发展注入了动力活力。

  注重民意呼声。法治是维系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石,人民有所呼,立法有所应。凡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法规草案,都在新闻媒体上进行公布并征求意见,同时,四川还确定了17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建立立法专家库,组建地方立法评估协作基地。截至今年7月,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共制定省级地方性法规294件,现行有效215件;批准市(州)地方性法规181件(含废止的48件);批准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106件(含废止的17件),基本涵盖了全省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科教、生态等各领域。每一项法规都事关民生关切,都汇聚了民心民意,真实彰显了立法为民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聚焦民生“痛点”。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凡是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领域立法,都得到了优先考虑。据悉,四川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共101件,其中民生领域立法46件,占比近半,涉及就业、教育、医疗等多个领域。从脱贫攻坚,到饮用水安全,从道路交通,到灾后重建,从基层社会治理,到矛盾问题化解,无论是省级立法,还是地方立法,都始终聚焦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和痛点。从全国第一部贯穿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理念的地方性立法《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的出台,到第一次将农村居民的饮水用水纳入了法制轨道的《四川省村镇供水条例》,从《成都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到《雅安市新村聚居点管理条例》,法治为民的理念融入到了立法工作的方方面面。

  突出创新为民。新中国成立70年来,四川民主法治建设不仅为治蜀兴川提供了动力保障,而且也为全国的民主法治建设提供了经验借鉴。与改革开放一样,四川在民主法治建设中也大胆探索,积极创新,结合四川发展实际交出了创新为民的精彩答卷。率先在全国建立“大调解”工作体系,创新构建“诉非衔接”“检调对接”“公调对接”“访调对接”等多元化解新模式,着力推进“诉源治理”;率先在全国建立“大调解”工作体系,创新构建“诉非衔接”“检调对接”“公调对接”“访调对接”等多元化解新模式,着力推进“诉源治理”;率先在全国建立五级政务服务体系和三级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体系。(作者系四川在线特约网评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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