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府评论 >> 经济生活 >> 正文
“拖欠农民工工资按日计息”,利息不妨再高点
http://www.scol.com.cn(2019-8-19 7:53:29)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郭元鹏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拖欠农民工工资将“加息加赔加罚”……近日,人社部网站也向社会征求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意见。在此次征求意见稿的诸多干货中,备受舆论关注的一点是——拖欠农民工工资将按日计息。意见明确,未按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的,由人社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并自拖欠之日起按日加付万分之五的利息。(8月18日《人民日报》)

  “拖欠农民工工资按日计息”,是维护农民工权益的一种措施。应该说,从这个措施里,看到的是有关部门维护农民工权益的决心。但是也必须看到的是,这种“按日计息”的处罚还是轻了一点。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需要力度再大点,需要利息计算再高点。因为,如果“利息计算”没有痛感,则很可能让好规定失去威力。

  拖欠农民工工资成为了一种现象,尽管有关部门采取了不少治理办法,现实之下还是出现了任性而为的企业,具体来说存在以下几种情况:其一,不按照月份发放工资;其二,有的企业竟然是“按季度发放”、“半年发放一次”,甚至有的是“一年发放一次”;其三,更为严重的是,即便是工程结束了,还是没有将农民工的工资发放到位,以至于出现了“两手空空回家过春节”的悲催和尴尬。

  为何监督管理越来越严格,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措施这么多,还是有人胆敢“以身试法”?其实,道理也是简单的,即便最终监管部门介入了,司法环节介入了,事实上欠薪企业基本上是“没有损失”的。充其量,将“没发的工资”补发一下就万事大吉了。对于企业而言,不管他们是拖欠了半年,还是拖欠了一年,最终支付的农民工工资还是“本来就该支付的工资”。对于企业而言,不仅没有任何损失,而实际上还是“赚了便宜”的。因为,拖欠的农民工工资他们属于“免费使用”了。

  因此,这次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按日计息”具有典型意义,只要你敢拖欠农民工的工资,就要支付利息,就要按照拖欠的天数计算利息。这是一个好的规定,维护了农民工的权益。不过,我们也必须看到的是,如果只是“按照银行利率”计算的话,威力并不大。对于一些欠薪企业来说,他们相当于“在银行贷款使用了”。要想真正发挥作用,就不妨提高利息计算的利率,这个利息应该高于银行,应该按照法律支持的“民间借贷的最高利息”进行计算。唯有利息计算有了痛感,才能让欠薪企业因为畏惧痛感,感到“不值得”而不再拖欠农民工工资。

  当然,再高的利息,都不如实现及时发放农民工工资,最终需要解决的问题还是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共性问题,把关口前移,让农民工“按月领取工资”成为常态,不给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机会。(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相关评论:
  转载请务必注明文章来源及作者姓名    
版权声明:
1、天府评论所登载文稿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天府评论立场。
2、作者投稿确系本人原创作品,严禁剽窃、转投他人作品,若由此引起任何法律纠纷,与天府评论无关。
3、作者向天府评论投稿时,就已表明同意四川在线全权使用本稿件。
4、欢迎网络媒体转载天府评论文章,转载时请注明来源及作者。
5、欢迎传统媒体转载天府评论文章,请与编辑联系获取作者联系方式,并支付稿费与作者。
6、传统媒体转载不支付作者稿费,网络媒体转载不注明来源及作者,天府评论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