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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人肇事是对管护的呼唤
http://www.scol.com.cn(2019-8-14 8:13:51)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张全林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如果把精神病人比喻为在精神世界溺水的人,那么他们最需要的是岸上人拉一把。作为每个岸上人,都不该选择遗弃,不推也不拉,漠然路过。

  8月12日,湖北省武汉市公安局轨道交通分局官方微博发布警情通报称,当天,武汉地铁2号线车厢内,一名男子在电话中与人大声争执,一名女乘客提醒后,男子竟直接对她拳打脚踢。经查,打人男子有精神疾病史,通过做受害人工作,受害人表示谅解,目前,警方已联系上打人男子的家人,并将打人男子送医治疗。(8月13日澎湃新闻)

  精神病人滋事行凶,侵害对象具有不确定性,较之普通的伤人事件危害更大。按一般规律,约10%至20%重型精神病患者有肇事肇祸倾向。据统计,截至2011年我国重性精神病人已达1600万人,每年造成的严重肇事案件超过万起。2015年,仅广东就发生精神病人肇事肇祸113宗,造成85人死亡。日前,香港演员任达华在广东中山参加商业活动时,突遭陈某近身行刺。经精神病学专家对嫌疑人进行医学诊断,陈某存在偏执型精神分裂症。精神病人肇事多发,其原因是治疗、管护条件不能满足需求,许多病人得不到及时发现、专业的治疗和规范的居家管理。

  由于精神病治疗周期长、费用高,且易反复,大多数家庭因无力承担巨额的医疗费用,任其“自生自灭”。有的因监护人年老体弱无力监护,有的因家庭经济窘迫忙于生计而无心监护,有的因监护人法律意识淡薄而疏于监护。现实中,诸多精神病人得不到及时治疗和救助,生活状况令人堪忧,家属长期非法拘禁甚至杀害患者的事例,亦不乏见。这也说明,精神病患者缺乏社会救助机制,一旦精神病患者家属不堪拖累,或无力照看,势必放手不管或或采取极端方式处置。

  有关精神病人的监护,法有明定,关键在于落实。监护责任除民法通则有明确规定之外,精神卫生法也进一步作出了特别规定。如精神卫生法第49条规定,精神障碍患者的监护人应当妥善看护未住院治疗的患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患者所在单位等应当依患者或者其监护人的请求,对监护人看护患者提供必要的帮助。《全国精神卫生工作规划(2015-2020年)》还提出,要将符合条件的贫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全部纳入医疗救助,完善符合精神障碍诊疗特点的社会救助制度。但由于受实际条件制约,这些规定在执行中难如人意。

  对精神病人强化日常管控十分必要。根据国际通行的做法,在精神病人管控方面,虽然是由政府全面负责,但社会服务也应该发挥重要作用。政府和社会服务好比车之两轮,缺一难行。就目前情况来看,精神病人救助服务方面的社会组织少之又少,尤其是偏远和农村地区更是稀缺。在一些精神疾病高发的偏远落后的农村地区,社会康复机构几乎为零。建立和完善“家庭支持、社会救助、政府财政补助”的救助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加强协调配合,才能确保精神病人得到有效救助。

  医疗资源的短板当然应该补齐,社会管控机制的完善也同样紧迫。政府要做的是补充医疗资源以托底,社会要做的是伸出援手给予充分救助,二者相辅相成,才能有效扩大精神病人就医面,强化监护覆盖,以减少肇事肇祸的行为发生。如果都不把精神病人的管护当回事,难料下一个受到伤害的就不是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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