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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驾人员比剪刀手被罚有点“冤”
http://www.scol.com.cn(2019-8-14 7:59:53)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朱永华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因在机动车副驾驶位置上对着监控比了个剪刀手的姿势,就收到了交警开出的20元罚单,这令当事人感到十分郁闷。近日,网曝山西运城高速公路上发生此类事件,随即引发网友热议,有网友甚至直呼“民警的行为属于过度执法”。山西高速交警四支队民警则表示,不存在执法过度,副驾驶把剪刀手比在司机旁边,已影响司机安全驾驶,容易引起事故(据8月13日《法制日报》)。  

  汽车副驾驶乘坐人员,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副驾驶”,因为对着视频监控比剪刀手,交警通过视频抓拍就对该乘坐人员以“影响司机安全驾驶”为由对其处罚20元,数额虽然不大,但着实缺少法律依据。应当说,无论是交安法还是其他相关法规,并没有要求汽车副驾乘坐人员都必须“正襟危坐”。只要不妨碍驾驶安全,副驾乘坐人员完全可以“言行自由”。交警以“影响”驾驶安全为由对其进行处罚,未免过于牵强。  

  平心而论,为了不妨碍和影响司机的正常驾驶,副驾乘坐人员确实应当约束自己的言行,更不应该冲着监控摄像头比什么剪刀手,但这并不意味着因此就该受到处罚。我们都知道,“影响”的定义既非常宽泛,同时也会因对象不同而产生不同程度的作用,比剪刀手会“影响安全驾驶”,说个有趣话题甚至“正襟危坐”同样也会对驾驶员的心理产生“影响”。如果因此就要受到处罚,未免法理不通。  

  应当说,副驾乘坐人员对着监控比剪刀手,虽然有“挑衅”意味,但充其量也只能算是不文明行为,如果交警现场发现,既可以对其批评教育,也可依据相关法规进行适当处罚。但在监控抓拍且受到网络关注之后,没有进行任何批评教育就直接开出罚单,不能不让人怀疑有乱用法规的“应景处罚”之嫌。为了一个“剪刀手”,在没有明确法律依据的前提下开罚,既“影响”交警执法形象,更容易给社会造成误导。  

  在笔者看来,副驾人员对监控比剪刀手被罚,说白了,交警更多是基于“权力报复”而不是法律法规,所谓的“影响驾驶安全”更是基于想当然的“莫须有”。正如那句话“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副驾人员在车辆途径监控探头前摆出这种手势,对执法交警的“挑衅”意图明显,但作为乘客也非驾车行驶的司机,交警对于这样的“小动作”,除了拿“影响驾驶安全”说事,几乎再难找到处罚的理由。  

  对于很多人来说,20元钱虽微不足道,但罚款对于当事人的声誉影响却远大于数额本身,也正因为如此此,执法部门对违法人员的每一分处罚都必须有明确的法规依据,既不能带有情绪化,更不能“挟私报复”。的确,作为道路交通执法的交警部门,确实需要严格履行自己的职责,不放过任何危害交通安全的不法行为。然对于普通乘车人员来说,法无禁止即可为,对着监控比剪刀手,既可认为是“挑衅”,同样也可理解为“胜利”或心情愉快,比划两根手指所能给“安全行驶”带来的“影响”更是微乎其微。因此受到处罚,而且还是在视频拍摄之后,这位副驾乘车人员确实有点“冤”。 (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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