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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准法治与道德认知的平衡点
http://www.scol.com.cn(2019-8-6 7:51:35)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史俊逸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近来媒体曝光两则新闻,可谓让公众大跌眼镜。一则是“瓜农抓贼倒赔三百”,原因是“摘瓜非偷瓜”;另一则是“井盖被哄抢派出所不立案”,原因是“当着面才算抢”。一些网友也对此作出评论,认为执法者有失公正。

  的确,在公众的道德认知里,未经主人许可就直接搬拿别人东西,不管物品价值多少,此类行为都应归于“偷、盗、抢”行列,理应受到法律的制裁。派出所让瓜农赔偿“偷瓜者”伤药费也好、对群众“哄抢”行为不予立案也罢,都打破了公众的传统道德认知,难免引发强烈质疑。

  当然,从法律层面讲,执法者的判罚或许有其考量。如,盗窃罪的量刑标准是1000元起,几个西瓜的价值显然无法达到标准;哄抢罪的一般行为特征也确需现场有人看管。但对于公众而言,法律层面的规定固然最大,不法行为的定性也不该逾越认知的底线。如果“摘瓜”不算“偷”,“抢东西”不算“抢”,那以后再遇到类似情况岂不是该放纵不法者作恶?

  “偷瓜”行为是否成立?“哄抢”问题是否该有定论?这些都需要执法部门以法释案,给公众以精准答疑。然而,公众关注的焦点并不止于法律层面的概念界定,更在于如何能有看得见的法治公平。原本是受伤害者的“瓜农”、“货主”,眼睁睁看着不法行为发生在自己身边却无能为力,寻求政府部门帮助也无法得偿所愿,甚至还要因此承担别人的损失,这样的结局显然令人感到“不公”。

  法治是社会的“公平秤”,它高于社会公序良俗,具有更强的约束力和惩戒性,但它又不可能完全脱离社会公序良俗的范畴,不能与公民道德认知相违背。只有两者相向而行,才能形成更好的引导效应,让公众自觉尊崇、自觉践行。

  由此,作为执法部门,需要考虑的不仅是如何让法治标线更加清晰准确,更要努力找准法治与道德认知的平衡点,在不损害法治的威严的前提下,找准符合公众认知的正常判罚,这样才能给公众以正面的示范引导,更有助于法治精神入脑入心。

  此外,也需要执法部门认真对待每一次判罚,把每次事件当作一次普法课,将判定标准详细、明确告知,让公众知道为什么这样判,依据又是什么,以此为警示、为镜子,让公众在面对类似事件时做出正确应对。切不可如“摘瓜非偷”“当面才算抢”等模糊判罚那样语焉不详,让公众不明就里,那样只会影响公众正确认知,不利于法治社会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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