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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分类管理要纳入法治化轨道
http://www.scol.com.cn(2019-7-7 7:26:12)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李琼会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7月5日,记者从成都市人大常委会获悉,《成都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草案)》向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征求修改意见建议,8月10日前,公众可通过信件、电子邮件、传真等反馈意见。(2019年07月06日四川日报)

  报道称,《成都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草案)》共10章76条,从总则、规划与建设、源头减量、分类投放、清扫及分类收集、转运、分类处置、社会参与、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方面,对成都市生活垃圾管理作出详细规定。其中,明确了成都市生活垃圾分类标准,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餐厨垃圾、其他垃圾四类分别处置。对未按规定投放生活垃圾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个人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而且,成都将逐步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信息纳入单位和个人信用信息系统,城市管理部门应加强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处置工作的监督检查,定期考核评估相关单位的履约情况,并将履约情况纳入城市管理信用评价监管系统,进行累计记分管理。

  过去,我们一直在讲垃圾分类,很多时候都是停留在口头上,如果到小区里看一看,就会明白,小区里的垃圾集中地,五花八门的垃圾一股脑的混在一起,根本就不存在分什么类。现在,把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创新生活垃圾收集处理方式、加强生活垃圾回收点规范管理、探索建立生活垃圾分类诚信体系、引导居民自觉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法治化轨道,列入诚信体系建设,对生态建设来说,无疑是有益的探索和实践。特别是此次成都市人大常委会就《成都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草案)》面向社会征求意见,正意味着成都正在推进以立法形式明确生活垃圾分类的义务和责任。从这意义上说,垃圾分类管理要纳入法治化轨道,把生活垃圾分类纳入法治化轨道势在必行。做好垃圾分类,促进生活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产业化,是实现绿色生活的必由之路,需要政府与公众同心协力、行政与法治多措并举。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生活垃圾分类是一种新时尚。笔者认为,要让生活垃圾分类成为是一种新时尚,就需要强化垃圾分类和上门回收意识,既要解决垃圾分类及其出路问题,也要建立垃圾分类与上门回收长效机制,延伸垃圾分类和垃圾利用产业链条。一方面,要加强垃圾分类的宣传引导,加快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完善垃圾分类技术设施标准,加强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各环节有机衔接。另一方面,要像成都市那样,把生活垃圾分类纳入法治化轨道,加强法制建设,通过推动立法加强源头减量,提升生活垃圾全过程管理水平,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参与、人人支持生活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

  总之,垃圾分类是一件势在必行的事,必须更加积极地行动起来;是一件没有退路的事,必须更加主动地寻求作为;是一件引领时尚的事,需要举全民之力,更富创造地探索实践,激发对垃圾分类的参与热情,把生活垃圾分类纳入法治化轨道,建议,对未按规定投放生活垃圾给予责令改正处理,对拒不改正的视其个人和单位处以不同的罚款,同时纳入单位和个人信用信息系统,以此凝聚全社会共同推进的强大合力。(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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