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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商关系清单让干部“大胆干”
http://www.scol.com.cn(2019-7-6 8:03:51)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张闲语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成都市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商交往行为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公职人员在与民营企业及企业经管人员交往时,哪些行为不能做,哪些可以大胆作为,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努力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和良好营商环境,促进成都经济高质量发展。(7月5日《四川日报》)

  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这是企业发展的需要,也是地方经济发展的需要。一段时间以来,在中央各种纪律制度愈加密实的背景下,一些干部由于担心与企业走得太近,关系过于密切,加之难以把握分寸,而被组织查处,因此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虽然有时迫不得已必须要与企业交往,但也是蜻蜓点水。

  如何破除这种畏忌心理,让干部既能够守得住底线红线,又能给企业提供周到服务,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成都印发的《意见》精准的掐住了重点,用三个清单划出了政商关系的分界线,给公职人员与民企交往“壮了胆”。

  哪些活动该参与,哪些事情可以做,哪些事情必须做,成都划出了正面清单。《意见》旗帜鲜明地鼓励公职人员在依规依纪依法的前提下,大胆开展工作,与民营企业及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正常接触、阳光交往,为推动民营企业发展积极作为、靠前服务、排忧解难。针对各类公开的商务活动,针对能否参与企业或行业协会的考察调研等活动,针对能否参加各类重大招商活动等,《意见》明确了态度,划定了清单。

  只要出发点是为了企业经营发展,为了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只要按照具体的清单行事,就可以放心大胆的参加,就不必瞻前顾后。尤其是针对与港澳台和海外企业界人士交往中的礼节性礼品问题,也给予了明确界定,这些都是对公职人员的一种正面导向。

  《意见》明确要求,公职人员在与民营企业及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交往中,要严格遵守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不越纪、不触法、不谋私。“三不”要求就是一个鲜明的红线底线,不可逾越,不可触碰,否则就要被问责追责。

  如何才能做到“三不”要求,成都划出了“三个不得”。 不得滥用职权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不得漠视企业正当诉求、无视企业困难,不得“新官不理旧事”,针对每一个“不得”进行了精准画像,谁要是出现了这些清单上所罗列的问题,那就不受《意见》保护。

  无论是正面清单,还是负面清单,终归到底还是要贯彻落实,要落地生根。在执行清单的过程中要强化履职清单。对此《意见》提出在履职过程中要严格执行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制度,实施涉企收费目录清单管理。既要对公职人员强化容错纠错机制,也要对积极配合调查的企业人员,依纪依法从轻从宽或免予处理,最大限度确保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作者系四川在线特约网评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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