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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小喝到大”的椰汁广告怎么又出现了?
http://www.scol.com.cn(2019-7-22 13:49:02)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严奇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日前,路过某高铁站,出站口的椰树牌椰汁广告展板引起了笔者的注意。在这款广告中,有三名不同年龄段的女性手持椰树椰汁,身下的广告词分别写道“上小学,妈妈叫我喝”“上中学,我自己喝”“上大学,我天天喝”,其中最惹人在意的除了年龄段的“从小到大”,还有胸围的“从小到大”。

  过去,椰树牌椰汁曾因采用“大胸风格”版的广告,广受舆论界的批评,其“从小喝到大”的广告词真可谓“污力十足”。如今,将广告模特从“热辣美女”换成“中小学生”,看似变化了原有的广告内容,突出了“年龄增长”的意味。可实际上依旧是“换汤不换药”,将“打擦边球”进行到底。

  在这款新版广告中,三位女性从左至右并排站立。最左侧的和中间的是性特征不明显的小女孩,呈站立姿势,最右侧则是“大胸风格”的成年女性,且摆出了突出胸部的姿势。广告中三位女性身材刻意被摆在同一条水平线,针对胸部特征的对比感十分明显。既有前车之鉴,如此广告内容,怎能不令人遐想连篇?

  今年2月,椰树集团2019年椰汁广告因涉嫌内容低俗、虚假等问题被海口市工商局以“涉嫌违反广告法”名义进行立案调查。随后,椰树集团立即推出了看似“人畜无害”的新款广告。想不到未到半年,椰树集团又再度放飞自我。且问,椰树集团也是老牌企业,难道除了“污性广告”就拿不出其他广告创意了吗?

  近年来,未成年少女受猥亵、性侵的案件频频出现,防范未成年人受侵犯已成为刻不容缓的问题。椰树集团的广告将中小学女生作为广告模特,配合如此画风清奇的广告内容,很难想像会不会刺激到某些道德品质极其低下的人,进而伤害未成年女孩。对此,椰树集团推出广告之前,是不是应该反思一下?

  新《广告法》第三十八条明确规定:“不得利用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作为广告代言人。”第四十条则要求,针对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广告不得劝诱其家长购买广告商品或者服务。椰树椰汁广告有突出其“丰胸美白”的嫌疑,对此工商部门是否也需要加强监督和管理?

  广告要凸显创意,讲究推陈出新。椰汁广告拘泥于“从小喝到大”不是一类适应时代发展的广告思路。沉浸在“以污为美”的广告世界里,无法让一个老牌企业走出销售困境,椰树集团该醒一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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