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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支持“知假买假”具有典型意义
http://www.scol.com.cn(2019-7-18 7:56:47)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郭元鹏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山东曹县青年韩某,在明知青岛一家超市销售的进口红葡萄酒包装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情况下,分两次从超市购买了2万余元的红葡萄酒,并全程同步摄像。之后,韩某凭购物凭据及录像视频,向法院提起诉讼,提出十倍货款的索赔。因诉讼请求未获一审法院支持,韩某上诉至青岛市中级法院。最终,青岛市中级法院终审判决销售红酒的超市向韩某支付十倍赔偿金。青岛市中级法院的这份民事判决书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在网上也获得大量网友的点赞。(7月17日《检察日报》)

  在明明知道“超市商品属于假冒伪劣商品”情况下,这位市民还是“任性而为”,购买了2万元假冒伪劣商品,并且进行索赔。一审法院认为这种行为属于“知假买假”不予支持。于是,“知假买假”者进行了上诉。青岛市中级法院支持了“知假买假”的行为,认为:不管怎么说,商品属于假冒伪劣是基本事实。

  这条新闻之所以能够成为“今日头条”,就在于法院的判决“出乎意料”。按照目前“游戏规则”,是不支持“知假买假”的。认为“知假买假”的行为扰乱了市场,甚至有人用“知假买假”的方式敲诈商家。的确,“知假买假”的行为存在一定问题。但是 ,更应该搞清楚一个问题:没有“知假卖假”何来“知假买假”呢?

  也就说,如果所有商家都规范经营了,都合法经营了,不“知假卖假”了,即使消费者想敲诈也找不到理由和借口。从这个层面来说,显然“知假卖假”比“知假买假”的性质更为恶劣。起初,一批人依靠“知假买假”发了财,比如第一个吃螃蟹的王海,他就是依靠“知假买假”发迹的。然而,这种“知假买假”的方式也广受质疑,有人认为这其实也是一种犯罪的行为。因此,最近这几年一些地方明确反对“知假买假”的行为,甚至一些地方法规对于“知假买假”是零容忍的。不少“知假买假”者的诉求被驳回了。

  当然,“知假买假”一定是存在问题的。可是,要知道的是在假货横行的时候,在执法部门鞭长莫及的时候,“知假卖假”依然是市场上不小的漏洞。一些商家明明知道采购的商品属于假冒伪劣商品,还是为了利益参与其中,助长了“商品造假”的恶劣行为。没有商家的“知假卖假”,那些假冒伪劣商品也就没有了生存的空间。正是因为有人“知假造假”才有人“知假卖假”,正是因为有人“知假卖假”才有人“知假买假”,这是一条环环紧扣的链条。

  因此,法院支持“知假买假”具有典型意义,这能够给那些“知假卖假”的人沉痛教训。净化市场就要“不拘小节”,监管部门管不了的,就让“知假买假”者来好好代替监管部门教训“知假卖假”者吧!(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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