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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间经济”须防“灯下黑”
http://www.scol.com.cn(2019-7-17 10:27:41)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李红军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夜幕降临,华灯初上,“夜间经济”才刚刚开始。随着我国居民收入水平和消费品质的提升,围绕着吃的“夜间经济”成为城市经济的新亮点。业内人士指出,“夜间经济”的发展水平也是衡量一座城市生活质量、消费水平、开放度、活跃度、投资软环境及经济与文化发展活力的重要指标。相关调查报告显示,有60%的消费发生在夜间,大型商场每天18时至22时的销售额占比超过全天的一半。(《工人日报》7月17日)

  近年来,一些城市为了刺激消费,拉动内需,相继开设“夜间经济”专场,每每夜幕降临,华灯初上时分,“夜间经济”开始粉墨登场,除了一些大型厂商延长打烊时间外,还设有专门的“消费区域”和活动场所,卖吃的,卖喝得,说书的,唱戏的,跳广场舞的,健身的。。。。。。成为都市里的一抹亮色,为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增色不少。

  然而,“夜间经济”由于身处夜色,很容易造成“灯下黑”,有的摊主短斤少两,借此坑害消费者,有的将一些过期的变质的食品进行销售,直接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对此有关部门必须予以正视,防止“夜间经济”成为坑人经济,宰人经济。

  如何防止“夜间经济”的“灯下黑”?首先消费者要不断提升自己的辨识能力,学会理智消费和智慧消费。夜间消费时要选择相对固定的商家进行消费,对那些“打一枪换一个地方”的商家要格外保持警惕,这样的商家很容易掺假使劣,一旦权益受到侵害,很难找到这些不法商家讨公道,要说法。如此,只能受骗上当甘吃哑巴亏。

  其次,有关部门要适时出击,坚决打击不法行为。工商部门也好,药食监督部门也好,必须有一种守土有责的意识,不时地到一些夜间摊点进行必要的检查。一来看看有无短斤少两情况的发生,对一些商家的电子秤等计量器具有必要进行复查,防止弄虚作假,坑害消费者;二来要对一些出售的食品进行质量监督。夜间人们的辨色能力差,一些无良商家很容易利用夜色“打马虎眼”,有的将过期或者已经变质发霉的食品进行销售,而消费者却浑然不知。有关部门必须有一副“火眼金睛”,发现其中的猫腻,发现一起,处理一起,不姑息,不迁就,坚决予以打击。只有这样,才能形成法律的威慑力和震慑力,从而让一些不法商家敬畏法律,不敢轻易地造次。

  总之,“夜间经济”作为市场经济的重要载体,对丰富人民群众的夜间生活,刺激消费,拉动内需,确实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是对“夜间经济”衍生出的社会问题必须予以正视,不能让其“野蛮生长”,成为市场经济的“致害因子”。只有严格管控,才能防止和避免“夜间经济”的乱象丛生。“夜间经济”须防“灯下黑”。(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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