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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温夜民工中暑,这个警讯需诊视
http://www.scol.com.cn(2019-7-25 7:59:05)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黄齐超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高温启动,酷暑难耐,也险情不断。23日,记者从扬中120急救中心获悉,21日晚8点半,扬中八桥一工地民工因高温突发抽搐,被工友紧急送至扬中市人民医院急诊科救治,10小时后方才脱离生命危险。(7月24日 《扬子晚报》)

  连日来,全国多地持续高温,高温下劳动者的权益保护,再次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不过,大家关注的往往有两点:其一,高温补贴的发放是否及时?是否足额?其二,高温补贴不是保护高温劳动者的全部,用人单位还必须按规定执行“休息令”。

  那么,什么是休息令呢?国家出台的《防暑降温措施暂行办法》对劳动者在高温下的工作时间,作了明确的规定:比如,在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这样的保护性规定,被媒体和公众解读为高温“休息令”。

  很显然,高温“休息令”意在保障劳动者的健康,这很有必要。一般来说,有些建筑单位故意“误解”它的内涵,传达给劳动者这样的信息——白天太阳直晒,温度高,咱们停工歇着不干活;到了晚上,没有太阳,我们就可以连夜加班,把白天误的工补回来。

  用人单位的逻辑似乎没有道理,其实不然,这样的想法很危险。白天的时候,太阳凶猛,用人单位知道遵守法规,体恤劳动者,采取一些诸如送冷饮、补充水分等积极的降温措施,乃至停工。但如果夜晚施工,用人单位乃至劳动者,都以为晚上没有毒辣辣的太阳,高温保护就容易忽略。而事实呢?晚上的温度或许仍然很高,在“休息令”规定的停工范围内,用人单位应当关心劳动健康,采取保护措施。

  目前,还没有晚上因高温工作而死亡的惨剧发生,但高温夜民工中暑,这个警讯足以值得我们诊视。新闻中的这个农民工,21日晚上的时候,他并没有处于工作状态。可是,因为当天晚上的温度较高,天气异常闷热,他出汗较多,结果导致中暑。晚上休息也有中暑的危险,那么,如果处于工作状态,岂不是更需要高温保护吗?

  法律法规保护的是高温下的劳动者,而非是某一时间段的劳动者,显然,只要是高温,用人单位都应重视起来,采取降温保护措施。否则,一旦发生高温事故,劳动者的生命和健康受到威胁,用人单位也难脱其责。(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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