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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护车可以闯红灯,但是不能太任性
http://www.scol.com.cn(2019-7-24 14:23:05)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郭元鹏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6月21日下午5点多,在苏州市人民路西侧的路口,苏州市吴中人民医院一辆120救护车刚刚接上一位脚部受伤者,在闯红灯横穿斑马线后拐弯时,车头左侧撞上了一辆路过的电动车,致使电动车车主63岁的戴某倒地,头部受重伤,送医院后不治身亡。在此次事故中,120救护车究竟如何担责、司机又面临何种处理,都成为争议的焦点。(7月23日《扬子晚报》)

  救护车闯红灯不是新闻,哪一辆救护车没有闯过红灯?为了营救生命,救护车需要“特殊行驶权”,只有这样才能实现与死神赛跑,对于生命营救来说,每一分每一秒都十分珍贵,一分之差,一秒之差,都可能是生与死的边界。就这起“救护车闯红灯”事件来看,还是有不少需要反思地方的。

  具体来说,有这么几个细节需要注意:一个细节是,救护车营救的并非是病情紧急的患者,而是一位脚部受伤的患者,急救医生已经进行了简单包扎,可以说没有危及生命的可能;一个细节是,事故原本可以不发生,只要救护车“稍微放慢一下速度”就能让老人走过路口;一个细节是,救护车当时可能没有做到“警示的义务”。

  “救护车可以闯红灯”是常识。但是,还需要知道的是“可以闯红灯”而不是法律规定“一定要闯红灯”。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条规定:“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这也就意味着“救护车闯红灯”需要具备两个条件,一个条件是“紧急情况”,一个条件是“确保安全”。那么,这次救助的患者并不属于“十分紧急的情况”,有没有必要 “非要闯红灯”?而且,只需要“稍微放慢速度”就能确保行人安全。一个按照交通规章出行的老人就该“活该如此结果“?就此而看,这起“救护车闯红灯致人死亡”也就值得反思了。

  事实上,“救护车闯红灯”导致的事故不少。所有城市都出现过,有的将行人撞伤了,有的将行人撞死了。交通事故的发生,不仅不利于救护车的救援,反而会延误了救治的时间。现实生活中,我们还会发现一些急救车辆滥用特殊权力,比如没有执行任务的时候为了自己的便利,也要“鸣响警报”让其他车辆让行;比如情况并不紧急也要行使“特殊的权力”。

  “救护车闯红灯”这是法律赋予的权力。但是,这个权力不能滥用,要珍惜这种特殊的权力。这次的“救护车闯红灯致人死亡”事件,带来的其实更多应该是反思:救护车可以闯红灯,但是不可太任性!(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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