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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织密网民个人信息的“保护网”
http://www.scol.com.cn(2019-7-18 8:25:34)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安星予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打开新闻网站,广告区会出现自己关注过的产品;打开手机,会经常收到各类广告短信;接到一通电话,对方在推销或是诈骗中竟能直呼其名……大数据时代,互联网为人们带来便利的同时,也给网民隐私保护带来威胁。随着各类用户信息泄露事件的发生,社会越来越关注网络信息安全问题。(7月17日 《人民日报》)

  当下,互联网时代的全面来临为越来越多的网络用户提供着丰富、便捷、个性化的用户体验。有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底,我国网民数量已经达到8.29亿,手机网民8.17亿,互联网普及率为59.6%。然而,民众在“数据海洋”中尽情“Surfing”时,各类关于互联网平台“侵权”、“泄漏隐私”、“大数据杀熟”的投诉和曝光报道也水涨船高、纷至沓来。垃圾短信和营销电话的“不定时轰炸”、虚假诈骗电话的“间歇式骚扰”、个人账户账号密码“短暂性失窃”、身份认证被“打劫式冒用”等,皆是互联网时代,因网络用户信息泄露而造成的网民个人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乱象。

  虽然“我的信息我做主”口号洪亮,但现实情形下,众多网民面对个人信息安全问题,往往处于“身不由已”“被动挨打”的尴尬处境。在市场利益驱动下,不法分子买卖用户个人信息、各类网络平台过度收集用户信息、各类软件、应用APP“越界索权”等行为,都是造成网络用户个人信息安全“岌岌可危”的关键因素。例如去年曝出的某知名第三方消费点评网站,在未经用户许可的情况下,“共享”使用者实时信息事件、打开某手机软件则导致手机摄像头自动升降事件等,皆是侵犯用户隐私安全的典型实例;除此之外,晦涩冗长的“隐私条款”、类别繁多的“自动勾选协议”、“用户登录即同意授权”、“不开通相关权限则无法使用”等“套路操作”,皆是用户在网络世界中,绕不开、躲不过、“防不胜防”的“大坑”。除此之外,网民个人信息缺少专项法律保护、打击侵犯隐私行为的惩处力度仍略显绵软等,也是造成网络个人隐私受到不同程度侵犯的社会因素。

  而相对于网络信息安全的乱象纷呈,社会大众更加关注的仍是相关部门如何解决网上个人信息“裸奔”、切实保护网民个人权益免受侵害的问题。而就目前现状来看,解决这一“棘手难题”还须从技术层面和监管层面“双管齐下”,形成合力。首先,各类网络运营商要不断加强人才和科技投入和应用后台审核力度,持续升级网络安全系统,稳固网络后台,保护访客隐私;其次,就监管层面而言,相关部门要加快完善网络数据安全制度标准,尽快出台针对互联网用户隐私分级分类的保护体系,针对用户个人信息安全问题持续展开专项治理,不断强化行业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整体提升网络数据安全技术防护能力建设。可以确定的是,唯有全社会线上线下共建共立、相互作用,才是为网民个人隐私织就一张坚固“保护网”的不二法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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